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

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是中國人民銀行在加強制度建設,統一會計準則,充分發揮會計工作在金融業務活動中的核算、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的前提下,根據 《全國銀行統一會計基本制度》制訂的會計規章制度。

其主要規定是:①制訂《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 的指導思想: 有利於貫徹《全國銀行統一會計基本制度》; 有利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 有利於會計工作提高核算質量與管理水平; 有利於維護制度的連續性,保持行之有效的核算原則和做法;有利於手工操作向電子計算機網路化發展。②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工作的任務主要是:正確組織會計核算; 加強服務與監督,加強財務管理,開展會計檢查與分析。③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的管理和事權分工:貫徹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的原則。制度管理權集中在總行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兩級。凡屬在本系統內全國性的會計制度、辦法,由總行制訂; 凡不涉及本系統內全國性的制度、辦法,由分行制訂。各分行對總行制度的內容、辦法可作必要的補充,但不得與總行的規定發生牴觸,並報總行核備。④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行的會計工作,應在行長統一領導下,由會計部門統一管理。⑤中國人民銀行會計制度的基本規定與核算內容: “基本規定” 主要包括會計核算單位(分為獨立會計核算單位和附屬會計核算單位)、會計年度、金額單位、記賬方法、會計核算原則和業務印章等; 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會計科目、憑證、賬簿、報表、利息計算和年度決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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