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會計憑證

銀行會計憑證是記錄銀行經濟業務、明確銀行經濟責任,並在銀行會計核算過程中作為記帳依據的一種書面證明。是記帳、查對帳目和事後查考經濟業務活動的依據,填制或取得合格的銀行會計憑證是銀行會計工作必須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銀行採用的會計憑證分類如下: (1) 按與記帳的關係可分為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兩種。前者是不直接憑以記帳的會計憑證;後者是直接憑以記帳的會計憑證。記帳憑證按其形式分為單式憑證和複式憑證。單式憑證是只填列一個會計科目、作為一個科目的記帳依據的憑證; 複式憑證是一筆業務的兩個對應科目同時填列並作為兩個科目記帳依據的憑證。(2) 按它的格式及其使用範圍可分為通用的基本憑證和專用的特定憑證。基本憑證是銀行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自行編制、憑以記帳的各種傳票,它包括現金收入傳票、現金付出傳票、轉帳收入 (貸方)傳票、轉帳付出 (借方) 傳票、特種轉帳收入 (貸方)傳票、特種轉帳付出 (借方) 傳票等6種。

此外,使用表外科目,另有表外科目收入傳票、表外科目付出傳票;採用外匯分帳制的銀行,還有外匯買賣借方傳票和外匯買賣貸方傳票。銀行對基本憑證,規定有不同用途。現金傳票,只辦理現金收付;轉帳傳票,只辦理轉帳收付。特定憑證是根據有關業務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各種專用憑證,一般是由單位提交或聯行寄來,銀行收到後憑以辦理業務,登記帳簿。如各種結算憑證、借還款憑證等。此類憑證也有銀行自行填寫憑以辦理業務和記帳,如定期儲蓄存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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