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票據

金融票據亦稱“融通票據”、“空票”。不以商品交易為基礎,專為融通資金而簽發的一種票據。它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協定後產生,一方作為債權人簽發票據,一方作為債務人表示承兌,出票人則於票據到期前把款項歸還付款人,以備清償。

融通票據有商人簽發商人承兌、商人簽發銀行承兌和銀行簽發銀行承兌幾種形式。此種票據不反映真實的物資周轉,只為獲取資金而簽發; 擬獲得資金融通的公司或商號,須事先向承兌公司申請承兌信用額度,在其額度內開立以承兌公司為付款人的融通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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