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

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

《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是2006年12月1日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鄧大鳴。本書將“區域”這箇中觀層次作為切入點,對金融監管在區域層面上的有效實現進行了較為全面和深刻的探討。

基本介紹

  • 書名: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
  • 頁數:247頁
  • 出版社: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 第1版 (2006年12月1日)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32開
ISBN: 7811044838
條形碼: 9787811044836
尺寸: 20.4 x 14.2 x 1.2 cm
重量: 259 g

作者簡介

鄧大鳴,武漢大學法學碩士,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曾長期供職於四川省政法部門。2002年7月調入西南交通大學,現為該校法學系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199l年,作為我國僅有的兩名代表之一,參加美國喬治城大學與世界銀行、美國政府以及微軟、惠普、波音等公司共同舉辦的轉軌經濟高級研討班。在美期間,曾多次應邀為美國金融界、企業界、律師界介紹中國的投資環境和法制建設情況,並應邀在世界銀行多邊投資擔保機構MIGA從事研究。
參點並主持多項省、部級科研項目,在核心期刊上發表法學、金融學論文20餘篇。

內容簡介

本書試圖回答下列問題:區域金融監管合作的發生機理是什麼?區域金融監管合作應遵循什麼樣的國際法原則?金融監管區域合作採取什麼樣的法律形式?區域金融監管過程中應該建立何種爭端協調、解決機制,以解決區域內國家之間的法律衝突?判斷巨觀金融形勢應該採取何種方法和指標體系?對金融危機區域應該建立起什麼樣的反應與防範機制?區域內國家之間,區域之間在金融監管問題上應該怎樣協調步驟?區域金融監管機制又應該怎樣與全球性的國際金融監管機制相銜接,以形成一個疏而不漏的“天網”,從而全方位地防範金融危機,防止其在區域之間蔓延?
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構成了本書的核心內容。

目錄

第一章 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論綱
第一節 金融監管的“全球性”抑或“區域性”
一、金融區域主義的興起
二、金融監管區域視角之設定
三、從拉姆法魯西框架到《清邁協定》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歷程回顧
第二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理論研究架構
第二章 金融監管的全球合作模式與區域合作模式比較
第一節 對全球性國際金融監管合作模式的檢討
一、亞洲金融危機前後的全球性國際金融監管合作機制的病理表現
二、全球性國際金融監管合作機制弊端的原因分析
第二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機制的發生機理:
一、金融監管區域決策機制的共同利益基礎探析
二、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博弈分析
第三節 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個現實的選擇
一、金融監管的區域合作是次優但又是現實的防範金融危機的模式
二、區域金融利益的獲得機制是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基本動因
三、金融監管區域合作具有靈活性
是未來全球性金融監管合作的基礎
第三章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制度設計
第一節 制度安排對於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價值
一、制度安排對於金融監管區域合作在一般意義上的價值
二、制度安排對於金融監管區域合作在特殊意義上的價值——限制金融霸權
第二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制度安排應遵循的原則
一、相互尊重國家金融主權
二、公開和透明度
三、平等互利
四、公平兼顧效率
五、條約必須信守
第三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制度安排
一、區域金融監管協調合作機制的職能定位
二、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組織形式
三、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實體規則舉例
四、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程式規則探討
第四節 制度——金融監管區域合作不能忽視的基礎-
第四章 金融危機的區域預警機制
第一節 建立金融危機區域預警機制對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重大意義
一、金融預警與金融監管的一般關係
二、金融危機區域預警機制對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 建立亞洲區域金融預警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一、亞洲區域金融預警系統建立的基礎
二、建立亞洲區域金融預警機制面臨的主要困難
三、建立亞洲區域金融早期預警系統的後續措施探討
第三節 區域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的構建
一、在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問題上當代金融危機理論的啟示
二、區域金融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的構建原則
三、未來區域金融風險預警指標的體系框架
第四節 區域金融危機預警機制的運行機理
一、區域金融危機預警系統的運行原理
二、金融危機預警模型的比較和區域合作意義上的選用
第五節 區域金融預警機制雖非完美,但極為重要
一、區域金融危機預警機制不能完全取代區域內各國家自己的金融預警系統
二、區域金融危機預警機制在防範金融危機方面對國家而言所具有的重要參考價值和指導作用
三、對區域金融危機預警信號準確性的理解
四、切勿盲人摸象:不同金融危機預警模型的預測結果需要在區域層次上進行整合
第五章 金融危機管理的區域合作
第一節 金融危機管理及其區域合作的基本原則
一、公開、透明和及時披露金融風險信息原則
二、尊重危機國家金融主權原則
三、最低國際標準原則
四、相互救援義務原則
五、公平分擔金融危機管理所造成的負擔原則
第二節 區域層面的金融危機管理
一、區域內部的金融危機管理
二、金融危機管理的區域合作
第三節 金融危機管理區域合作的前景分析
一、金融危機管理區域合作將基於區域國家之間的共同利益而進一步發展
二、影響金融危機管理區域合作進一步發展的因素分析
三、進一步加強金融危機管理區域合作的途徑探討
第六章 圍繞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各方關係協調
第一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內部關係協調
一、金融監管區域合作機制下成員國金融政策立場的協調
二、金融監管區域內部國家間信息溝通渠道的建立和完善
三、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爭端解決機制
第二節 金融監管區域合作的區際關係協調
一、區際的金融利益衝突與金融監管的合作要求
二、金融監管區際合作的法律形式
第三節 區域金融監管體系與全球性金融監管體系的銜接與協調
一、金融監管區域合作與全球性金融監管國際合作體系銜接的原因
二、全球性國際金融監管機制改革的思路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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