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院

金融法院

金融法院是中國司法系統在創設網際網路法院、智慧財產權法院之後的又一大創新。本質上,設立金融法院,提供專業化的金融方面的司法救濟,既是國家正義的實現渠道,也是一種金融服務,有助於提升國家的話語權,參與全球範圍內的金融規則構建。

2018年10月8日,江西省首個跨行政區劃的金融法庭在南昌市掛牌成立,標誌著江西開啟金融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審理的模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法院
  • 屬性:網際網路法院
  • 功能:司法救濟
  • 成立:2008年,上海浦東
發展情況,設立意義,

發展情況

2008年,上海浦東新區就組建了金融法庭。
2010年1月27日,上海市一些政協委員在政協上海市十一屆三次會議上表示,法制環境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因素,可以考慮適時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
2017年5月,金融法院試點在上海區級法院上線。
2018年4月25日,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
2018年10月8日,江西省首個跨行政區劃的金融法庭在南昌市掛牌成立,標誌著江西開啟金融案件跨行政區劃集中審理的模式。
此次掛牌成立的南昌市第一、第二金融法庭分工協作,可以跨行政區劃集中審理其他中心城區法院涉金融一審民商案件,實現了金融案件管轄從分散向集中轉變,審判從粗放向精細轉變,風險防控從被動向主動轉變。
作為江西省會,南昌市金融機構相對集中,涉金融案件較多。2018年1月至8月,南昌市一審新收金融案件總計8549件,占全省20.67%。此外,南昌市金融案件類型日益多樣化,新型疑難複雜案件增多,傳統的金融案件審判方式已難以適應形勢發展。
兩個金融法庭成立後,將集金融案件審判、金融司法研究、金融風險評估功能於一體,在提升金融案件審判質效的同時,可以通過分析評估金融態勢、管控和防範金融風險、指導規範金融行業行為等方式,充分發揮司法對金融的服務保障職能。

設立意義

2018年4月25日,根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有助於提升中國國際金融交易規則話語權,增強中國金融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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