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減值

金融工具減值是指企業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必須對除被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價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所有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就應該計提減值準備,並將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1]。金融工具減值在現代會計中占據著重要的地位,如何提高金融工具計量、金融工具減值的準確性,一直是會計學家和準則制定機構研究的重要課題[2]。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融工具減值
  • 特點:減值的準確性等
  • 方法:壽命周期法、經濟周期減值法
  • 分類:金融
金融工具減值的模型,金融工具減值準則的改革歷程,

金融工具減值的模型

金融資產減值模型是指計算金融的方法, 現有 模型包括一般準備法、已發生損失模型、 西班牙銀行動態撥備法、壽命周期法、經濟周期減值法、動態減值法及信用風險減值模型等 。
1.一般準備法(general provisions)
在該方法下,貸款減值準備是根據管理者對特定貸款或貸款組合損失率的判斷來計算的。該方法傾向於在經濟狀況良好時多計提減值準備,以彌補經濟狀況惡化時減值準備的不足;當條件改善時,該方法傾向於不轉回減值準備。在2005年國際會計準則被許多國家採用之前,這種方法非常普遍。特定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需要明顯減值的證據。然而經驗表明,一些已發生減值的貸款,資產負債表日並不能識別。在減值事件發生和銀行獲取相關信息之間顯然有一個時間滯後。在實際操作中,減值準備的計提量是由決定貸款損失的相關人員,尤其是董事會來確定的。因此,該方法對人為判斷的依賴程度非常高,會導致一般準備在銀行之間或一年內不同期間有所不同,降低了不同銀行之間或同一銀行不同期間信息的可比性。如此高的判斷依賴性使得信息使用者很難客觀驗證,在缺乏計算方法的框架下,該方法可能導致管理者以此來平滑各期收益。
2.基於已發生損失觀的減值模型
(1)IAS39:已發生損失模型(Incurred loss model)
已發生損失模型是對資產負債表日貸款的可回收金額進行評估,當且僅有客觀 已發生損失模型是對資產負債表日貸款的可回收金額進行評估,當且僅有客觀 的證據表明資 產發生減值才可以計提準備。具體方法:在初始確認時按金融的證據表明資 產發生減值才可以計提準備。具體方法:在初始確認時按金融的證據表明資 產發生減值才可以計提準備。具體方法:在初始確認時按金融的證據表明資 產發生減值才可以計提準備。具體方法:在初始確認時按金融產的公允價值確認賬面,根據預期可收回現金流折等於計算初始 產的公允價值確認賬面,根據預期可收回現金流折等於計算初始 折現率;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進行估值,存客觀減證據的金融按 折現率;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進行估值,存客觀減證據的金融按 折現率;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進行估值,存客觀減證據的金融按 折現率;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進行估值,存客觀減證據的金融按 初始利率對未來現金流進行折,值低於賬面價值差額部分計提減值準備。
(2)西班牙銀行系統動態撥備法
西班牙銀行系統模型是西班牙銀行在2000年採用的一種動態減值模型,也是目前實際套用的一種動態減值方法。廣義的動態撥備法是對貸款在整個存續期間的預期損失進行估計,並計提減值準備。計提撥備的考察期間隨時間的推進而不斷向前推進。金融危機爆發之後,該模型被普遍提及。該方法由西班牙監管機構在西班牙銀行市場收集的貸款組合已發生的損失數據,並將這些數據提供給銀行來計提減值損失。
3.預期損失模型
預期損失模型在資產賬面價值確認時即 考慮未來預期損失,並在資產存續間每 考慮未來預期損失,並在資產存續間每 個資產負債表日都要重新估計預期損失,並進行調整。該方法不需減值 個資產負債表日都要重新估計預期損失,並進行調整。該方法不需減值 個資產負債表日都要重新估計預期損失,並進行調整。該方法不需減值 “觸發事件” ,因此當企業外部經濟環境發生改變時即可對預期損失的估值。
“預期損失模型”的提出是基於金融危機這個大背景,主要解決“已發生損失模型”的“順周期效應”和損失確認滯後引起的“懸崖效應”。從理論方面說,預期損失模型具有前瞻性,在金融資產初始確認時即考慮,將其納入實際利率的計算避免了利息的高估和提前確認,能更加真實的反映資產質量狀況和財務狀況,並為銀行的信貸決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同時將信用損失分攤到金融資產存續的各個期間,能有效克服“已發生損失模型”的“懸崖效應”,避免企業財務狀況的劇烈波動。但是作為一個新的減值模型,預期損失模型不僅是計提減值的具體方法的改變,其基於預期損失的概念對現有的會計理論體系更是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在其模型本身並不完善的情況下,該模型的實施存在諸多困難。
(1)動態減值準備法
動態減值準備法 (Dynamic provisioning)目前尚無嚴格的定義,而且並不用於外 目前尚無嚴格的定義,而且並不用於外 目前尚無嚴格的定義,而且並不用於外 部財務報告。這一方法的基本概念由英格蘭銀行於2002年提出。 該方法也採用了預期損失觀,但要求按照預計的較長時期(如經濟周期)來確定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和計提相應的撥備,而預計長期損失所使用限往會於金融資產到時間。動態減值模型的基本機制就是銀行在 分析歷史數據礎上來估計長期平均損失率,並在每年進行動態測試, 在現有貸款準備體系好於預計的長期損失情況(即經濟形勢較好、信用風險較低)時,可以增加動態減值準備的計提,而在情況較差則使用部分減值準備以彌補損失。因此這種模型使得銀行管理者在經濟狀況較好的條件下傾向於多計提準備,以便在需要時釋放這些準備,通過這種動態調整準備的方式實現“以豐補歉”。
動態減值可以平滑損益並為預期失和意外提供準備,但是會降低銀行相關 動態減值可以平滑損益並為預期失和意外提供準備,但是會降低銀行相關 信息的透明度,並且無法如實反映銀行運營狀況與損益之間關係;當發 信息的透明度,並且無法如實反映銀行運營狀況與損益之間關係;當發 信息的透明度,並且無法如實反映銀行運營狀況與損益之間關係;當發 現所有的準備都已用完,但仍需要大量額外 時該模型即增加了出市場意現所有的準備都已用完,但仍需要大量額外 時該模型即增加了出市場意現所有的準備都已用完,但仍需要大量額外時該模型即增加了出市場意的風險;此外,估計長期損失率是一項很具有 的風險;此外,估計長期損失率是一項很具有 的風險;此外,估計長期損失率是一項很具有 挑戰性的工作,因為管理層在不同年 挑戰性的工作,因為管理層在不同年 份的估計損失率有可能相差很大,比如管理層在2005/2006年估計的損失率與2008/2009估計的損失率就顯著不同。
(2)壽命周期法(Over the life of loan)
從廣義上講,該模型要求 從廣義上講,該模型要求在初始確認時就要估計該 金融工具 預期在 整個存續期內 全部 減值損失,並以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為基礎確認預期。 減值損失,並以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為基礎確認預期。 一般情況下,這 一般情況下,這 種方法套用於金融資產組合。 2009 年, 作為替代《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 具的確認與計量》(IAS 39)的第二階段組成部分, IASB在徵求意見稿 徵求意見稿 中提出了預期損失模型,該建議被稱為“壽命周法”(期損失模型,該建議被稱為“壽命周法”( 期損失模型,該建議被稱為“壽命周法”( Over the life of loan)。具體方法: 初始確認時就要估計所有貸款的未來現金流, 在初始確認後 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應 按照初始確認的利率對估計預現金流量進行修正 。確定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 。確定的金融資產減值損失可以在其壽命周期內分攤,也可初始確認時 計入損益。 IASBIASB 模型採用初始有效利率進 模型採用初始有效利率進 行折現,而不考慮當期市場利率的變化這意味著只有預金流改時 折現,而不考慮當期市場利率的變化這意味著只有預金流改時 折現,而不考慮當期市場利率的變化,這意味著只有預金流改時才能確認利得和損失,並不受市場利率及信用狀況的影響。
(3)經濟周期準備法
經濟周期準備法 (economic cycle,或整周期準備法,through the cycle)主要關注由銀行董事會或管理層設定的損益表以外額準備, 提取 該準備主要是為了保證銀行有足夠的資源應對負面經濟衝擊。周期準備法要求 夠的資源應對負面經濟衝擊。周期準備法要求每個銀行至少每年(也可更為頻繁地)估計經濟衝擊或意外損失等具有靠性的不利情況。進行該估計所使用的關鍵性指標包括經濟周期內的GDP 、失業率等變化以及銀行規模的成長和行業發展情況的等。在將這些關鍵性指標加以模型化的基礎上,可以確定銀行額外資產減值和註銷的水平,並將這一數額與已提準備金相比較。一旦發現外不足,審慎監管者就會進行干預並要求銀行增加新的資本。
(4)巴塞爾新資本協定信用風險模型(Basel Ⅱ Basis)
信用風險模型( BaselⅡBasis )主要是基於滿足銀行資本充的監管需要,為達到貸款總額平衡的而計提準備方法。其實質上是銀行資本監管模型 ,而非會計模型。信用風險模同樣基於預期損失觀點,在銀行發放貸款之前首先對預期損失進行估計,以此來評違約率並制定相關的貸款決策和定價策略。此外,對預期損失進行估計時,主要考慮未來一年內可能發生的短期風險導致的 預期損失,也就是以12個月內的貸款違約可能性為基礎估計信貸資產損失,以此來調整監管資本。

金融工具減值準則的改革歷程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現有的已發生損失模型暴露出了缺陷,IASB和FASB聯合成立了FCAG,旨在尋找一個更好的減值損失模型來代替現有的已發生損失模型。
2009年11月5日,IASB和FASB聯合發布了IFRS 9金融工具減值的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2009 ED),提出採用預期減值模型代替已發生損失模型。
2011年1月31日,IASB和FASB又聯合發布了增補意見稿(簡稱SD),作為對2009 ED的補充。補充檔案進一步完善了預期損失模型,同時,還提出了將金融資產分為“好賬”和“壞賬”。然而,這個提議並沒有得到積極的支持。
2011年5月,IASB和FASB組成了內部工作組多次研討了金融工具減值準則,並提出了“三分類模型”的貸款分類方法,努力推進金融工具減值準則的第二階段的工作進程。
2012年7月,IASB和FASB聯合聲稱為三分類模型形成一個總體的框架。然而,在2012年8月,根據美國各利益相關者的反饋信息,FASB開始探索一個可行的預期損失模型:(1)不使用雙重衡量的方法;(2)在每一個報告日要反映所有的風險。
2012年12月,FASB發表了關於會計準則中的金融工具減值損失改進的建議,指出會計主體應該以預期收到的現金流的現值作為淨的攤余成本,並且以實際有效的利率作為貼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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