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債券發行審批程式

金融債券發行審批程式是中央銀行審核批准各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的工作程式。首先,準備發行金融債券的各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報送金融債券發行申請書及其他檔案,然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根據信貸資金的平衡情況及特種貸款的需求情況確定金融債券的年度發行數量和分配數量,向各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下達發行金融債券和發放特種貸款的計畫指標。

省級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須先向同級中國人民銀行分行提出申請,然後,由該中國人民銀行分行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下達的計畫額度內進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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