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2號),設立金華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是主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華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 職能處室:5個
  • 行政編制:15名
  • 主任:1名
組織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組織職能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將人口和計畫生育特殊情況生育審批工作職責下放給縣(市、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管理。
(三)增加研究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監測全市人口發展動態的工作職責。
(四)增加全員人口信息管理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服務工作職責。
(五)增加牽頭做好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和免費孕前優生檢測(簡稱優生“兩免”)工作職責。
(六)加強外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穩定低生育水平。
(七)加強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促進人口均衡發展。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負責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規範性檔案,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公安、衛生、教育、民政、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出生人口性別平衡措施,並對實施情況予以督促、檢查和考評。
(四)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全員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規劃;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七)按省政府要求,牽頭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抓好“優生”兩免工作。
(八)制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九)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健全隊伍,提高素質;指導基層抓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
(十)指導市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指導人口學會等社會團體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建立健全委機關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文秘、人事、督查、信息、檔案等工作;承擔委機關資產管理、行政管理、後勤服務、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委機關行政經費的管理和財務核算;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審計監督;負責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和推薦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根據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規定,研究提出全市具體實施辦法的建議,組織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基層依法行政,查處人口和計畫生育違法案件,承擔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做好行政應訴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來信來訪工作。
(三)宣傳科技處(掛行政審批處牌子)。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會同宣傳、教育、文化、廣電等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負責做好優生優育優教促進工作;負責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的理論研究。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規劃;擬訂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組織全市病殘兒醫學鑑定;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會同衛生、民政等部門抓好“優生”兩免工作,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承擔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牽頭擬制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網上辦理、網上公開和網上諮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本部門直屬單位的行政審批和相關服務工作。
(四)發展規劃處。組織對全市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建議;監測全市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計畫,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全員信息管理和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人口計生信息化建設,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評估和考核;組織實施抽樣調查和專項調查;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審核工作。
(五)流動人口管理處。擬訂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管理工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並對基層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人員編制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行政編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1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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