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表面處理檢驗規範

金屬表面處理檢驗規範適用於電鍍、氧化、化學處理、噴塑、噴漆、噴砂、拉絲等金屬表面處理的檢驗。金屬電鍍,氧化,陽極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屬表面處理檢驗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inspection of metal surface treatment
  • 適用範圍:拉絲等金屬表面處理的檢驗
  • 類別:金屬管理
  • 相關:金屬表面
適用範圍,術語和定義,職責與許可權,檢驗方案,檢驗項目方法,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電鍍、氧化、化學處理、噴塑、噴漆、噴砂、拉絲等金屬表面處理的檢驗。

術語和定義

2.1 A級表面:在使用過程中總能被客戶看見的部分(如:面殼的正面和頂面,後殼的頂面,手柄, 透鏡,按鍵及鍵盤正面,探頭整個表面等)。
2.2 B級表面:在使用過程中常常被客戶看見的部分(如:面殼的左右側面,底殼或後殼的左右側 面及背面等)。這些表面允許有輕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戶不購買產品。
2.3 C級表面:在使用過程中很少被客戶注意到的表面部分(如:面殼的底面,底殼或後殼的底面, 內部零件表面)。此表面的外觀缺陷應合理而且不至於給客戶覺得該產品質量不佳。
2.4 金屬表面:包括電鍍、氧化、鈍化等表現為金屬質感的表面,非噴塗表面。
2.5 基材花斑:電拋光、電鍍或氧化前因基體材料腐蝕、或者材料中的雜質、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 成的、與周圍材質表面不同光澤或粗糙度的斑塊狀花紋外觀。
2.6 拋光區:對基材上的腐蝕、劃傷、焊接區、鉚接區等部位進行機械打磨拋光後表現出的局部高光澤、光亮區域。
2.7 淺劃痕:鍍(膜/塑/漆)層表面劃傷,但未傷及底層(即底層未暴露);對其它無鍍(膜/塑/漆)層表 面則為:目測不明顯、手指甲觸摸無凹凸感、未傷及材料本體的傷痕。數控沖床加工中工具機台面對板材的摩擦產生的輕微痕跡屬於此類劃痕。
2.8 深劃痕:鍍(膜/塑/漆)層表面劃傷,且已傷至底層(即底層已暴露出來);對其它無鍍(膜/塑/漆) 層表面則為:目測明顯、手指甲觸摸有凹凸感、傷及材料本體的傷痕。
2.9 凹坑:由於基體材料缺陷,或在加工過程中操作不當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狀痕跡。
2.10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擊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現出的明顯變形、凹凸不平的現象,手摸時有不平
感覺。
2.11 燒傷:拉絲、電拋光、電鍍處理時因操作不當、造成零件表面過熱而留下的燒蝕痕跡。
2.12 水印:電鍍、氧化或電拋光後因清洗水未及時乾燥或乾燥不徹底所形成的斑紋、印跡。
2.13 露白:鍍鋅鈍化膜因磨擦而被去除、露出新層,或因縫隙截留溶液導致的無鈍化膜現象,呈
現為區別於周圍顏色的白色。
2.14 修補:因膜層損傷而用塗料所作的局部遮蓋。
2.15 色點:由材料、模具、環境或設備中的灰塵或夾雜物等影響,在表面處理層中形成不同色的
斑點。
2.16 顆粒:因材料夾雜物或外來物(如焊渣)的影響而在表面形成的、顏色與正常表面一致的凸
起現象。
2.17 掛具印:指電鍍、電拋光、氧化、噴塗等表面處理生產過程中,因裝掛用輔助工具的遮擋而
使其與零件相接觸的部位產生局部無表面處理層的現象。
2.18 氫脆:由於浸蝕、除油或電鍍等過程中金屬吸收氫原子和有應力存在下而引起的脆性。
2.19 針孔:表面處理上可看見類似針剌成的微小孔。
2.20 孔隙率:單位面積上針孔的個數。
2.21 起泡:在電鍍中由於鍍層與底金屬之間失去結合力而引起一種凸起狀缺陷。
2.22 流痕:噴塗塗料過多且不均勻乾燥導致的流痕,或鍍層厚度不均造成零件表面的異常區域。
2.23 桔皮:噴塗表面因塗料附著力差而導致起皺,象桔子皮樣的外觀。
2.24 粉化:氧化膜表面疏鬆引起的粉沫狀物。
2.25 露底:局部無表面處理層的現象。

職責與許可權

3.1 SQA/TQC工程師
根據此規範監督供應商的金屬表面處理製程控制、外觀檢驗和性能檢驗。
3.2 IQC和機加中心質檢員
根據此規範進行成品檢驗。

檢驗方案

4.1 一致性和外觀:全檢項,或由IQC工程師根據實際來料品質狀況依據《檢驗方案調整工作規範》 對具體物料檢驗方案實施調整;
4.2 性能:抽檢項。IQC或機加中心質檢員每批零件核查供應商檢驗報告,每季度對每種表面處理 至少檢驗一次。當外觀檢驗發現存在有可能影響性能的缺陷時,需及時檢驗該批零件或製作試樣進行性能檢驗。

檢驗項目方法

5.1試片製作要求
5.1.1 若測試面積足夠,可以實際零件做試樣。
5.1.2 當表面處理後的工件大小、形狀或材料不適用於試驗時,或者當表面處理零件數量太少或價格 昂貴而不適合於進行破壞性試驗時,可通過製作標準試片進行性能檢驗。
5.1.3 表面粗糙度: Ra ≤ 1.6µm;
5.1.4 表面處理:與被測零件同批次進行相同的表面處理工藝。
5.1.5 試樣必須在表面處理24小時以後三天以內進行試驗。
5.2 外觀檢驗
5.2 外觀檢驗
視力:校正視力1.0以上。
目視距離:檢查物距眼睛40cm~60cm。
目視角度:45度~90度(檢查時產品應轉動)。
目視時間:A級面約15秒/面,B、C面約10秒/面。
燈光:大於500 LX的照明度或正常邁瑞公司車間照明度。
5.2.2 噴砂拉絲
5.2.2.1 噴砂和拉絲的目數符合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噴砂按120目的標準,拉絲按220目的標準;
5.2.2.2 拉絲方向按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與零件長邊方向一致;
5.2.2.3 拉絲後整個表面紋路均勻;
5.2.2.4 噴砂後零件表面不得有明顯變形,形位公差符合圖紙要求。
5.2.3 塑層漆層
5.2.3.1噴塑噴漆的顏色符合圖紙要求,以目視檢驗為主,不得有明顯色差;比對標準色板或簽樣, 以一致或極接近為合格;對目視有異議時用色差儀檢測,判定標準按 MRSZS05N01-311 《產品顏色及色板管理工作規範》。
5.2.3.2電泳漆層顏色符合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為黑色。
5.2.4 電鍍鋅
5.2.4.1 鍍層結晶均勻、細緻;顏色符合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為彩虹色;
5.2.4.2 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盲孔、通 孔深處可以無鍍層。
5.2.5 電鍍鎳
5.2.5.1 鍍層結晶均勻、細緻;普通鎳鍍層呈稍帶淡黃色的銀白色,光亮鎳鍍層是光亮的銀白色;
5.2.5.2 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盲孔、通 孔深處無鍍層,但需防鏽處理。
5.2.6 化學鍍鎳
5.2.6.1鍍層結晶均勻、細緻;呈稍帶淺黃色的銀白色或鋼灰色;
5.2.6.2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
5.2.7 電鍍硬鉻
5.2.7.1鍍層結晶均勻、細緻;呈略帶淺藍的銀白色到亮灰色;
5.2.7.2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的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盲孔、 通孔深處可以無鍍層。
5.2.8 電鍍裝飾鉻
5.2.8.1鍍層結晶均勻、細緻;呈鏡面般光亮的銀白色;
5.2.8.2允許表面缺陷:盲孔、通孔深處可以無鍍層。
5.2.9 電鍍金
5.2.9.1鍍層結晶均勻、細緻;硬金(合金)鍍層為略帶微紅或微棕色的淺黃色;純金鍍層應是有光澤 的金黃色;
5.2.9.2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的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盲孔、 通孔深處可以無鍍層。
5.2.10 電鍍銀
5.2.10.1鍍層結晶均勻、細緻;呈銀白色;
5.2.10.2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的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盲孔、 通孔深處可以無鍍層。
5.2.11 鋁合金(硬質)陽極氧化
5.2.11.1 膜層均勻、完整;膜層顏色符合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為本色。
5.2.11.2 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的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
5.2.12 鋁合金化學氧化
5.2.12.1 膜層均勻、完整;膜層顏色符合圖紙要求,圖紙未指明時化學氧化為無色透明。
5.2.12.2 允許表面缺陷:由於零件表面狀態不同而導致的同一零件上有不均勻的顏色或光澤。
5.2.13 鋼鐵發藍(發黑)
5.2.13.1膜層均勻、完整,碳鋼、低合金鋼為黑色;合金鋼按其化學成分和含量的不同可呈藍色、 紫色至褐色;鑄鐵、矽鋼為帶黃色至棕紅色的黑色;鑄鋼呈暗褐色;
5.2.13.2允許表面缺陷:由於熱處理、焊接或表面加工狀態不同而有不同的顏色和光澤。氮化或滲 碳處理的表面灰白、淺紅或采虹色。
5.2.14 不鏽鋼鈍化
5.2.14.1不鏽鋼鈍化後表面應為接近金屬本色、銀白、灰白或鋼灰色;
5.2.14.2允許表面缺陷:因材質問題,在同一零件上色澤可稍有不同,可有輕微的水流痕跡;在焊 接溫度影響區內可有氧化色彩。
5.2.15 不鏽鋼電拋光
5.2.15.1電拋光表面應光亮、平滑、均勻;
5.2.15.2允許表面缺陷:零件凹下部位由於拋光不到的發暗。
5.2.16 其餘表面缺陷要求
見下表:
外觀缺陷類型
缺陷表面所處類型
允許範圍
A級表面
B級表面
C級表面
基材花斑
金屬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S總≦被測面積的50%
淺劃痕
所有表面
不允許
L≦50*0.4,P≦2
P≦5
深劃痕
所有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凹坑
非拉絲面、噴砂面
不允許
直徑≦0.5,P≦2
不限制
凹凸痕
所有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直徑≦2.0,P≦5
拋光區
金屬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S總≦被測面積的5%
水印
鍍層、化學處理層、電拋光
不允許
S≦3.0,P≦2
S總≦被測面積的5%
露白
鍍彩鋅
不允許
不允許
S≦4.0,P≦3
修補
塑層、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S≦4.0,P≦2
顆粒
所有表面
不允許
直徑≦1.0,P≦2
直徑≦3.0,P≦5
掛具印
所有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不限制
色點
所有表面
S≦0.15
P≦2
L≦50
S≦0.2
P≦3
L≦50
S總≦被測面積的2%
燒傷
鍍層、拉絲、電拋光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露底
鍍層、塑層、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S≦4.0,P≦3
起泡
鍍層、塑層、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污跡
所有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手印
鍍層、塑層、漆層、化學處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不限制
桔皮
塑層、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粉化
塑層、漆層、化學處理層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針孔
鍍層、塑層、漆層
不允許
S≦1.0,P≦1
S≦1.0,P≦3
鏽蝕
所有表面
不允許
不允許
不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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