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場

金口場,海鹽產場。原名石河場,民國六年(1917)改稱金口場。場署原駐山東膠縣城內,民國三年移至即墨縣金口鎮。鹽場東至即墨,西至高密,南至海,北至萊陽,東西相距75公里,南北相距80公里。元置。元明時置司令一員,清時置鹽場大使一員管理全場事務。清康熙十六年(1677)iy村場併入。民國初年共有鹽灘155副。民國八年被停辦,民國十年恢復。全場分為23區,共有鹽灘399副,散布於即墨、萊陽、海陽三縣境內,年產鹽約50萬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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