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心理諮詢

醫學心理諮詢是心理諮詢的一種,有專門的診室和必要的檢查,專人記錄和聽取來訪者的傾訴,並提出相對應的建議,以幫助來訪者更好的適應所處的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醫學心理諮詢
  • 禁忌證:危重患者及不合作的患者慎用
操作名稱,適應症,禁忌證,準備,方法及內容,注意事項,工作規範,

操作名稱

適應症

1.各種精神疾病、自殺、犯罪及心理障礙的預防,對焦慮、抑鬱、恐懼的診斷和治療。
2.有關求學、就業、戀愛、婚姻、家庭、計畫生育和優生反映出來的困擾和苦惱,急需諮詢和答疑。
3.性心理異常和性功能障礙的諮詢和治療。
4.某些精神和心理障礙的鑑別診斷和預後的判斷。
5.要求了解有關心理衛生知識,以及有關睡眠、學習記憶和腦力勞動的心理衛生知識。

禁忌證

無絕對禁忌證,危重患者及不合作的患者慎用。

準備

1.由具有社會認可身份、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實施。
2.在專門的醫療機構和心理衛生機構、場所實施。
3.掌握適應證和禁忌證,不濫用、誤用。
4.制定治療計畫、目標。
5.積極心態,傳播正能量

方法及內容

1.需有安靜、舒適的診室;應有專門記錄,記被諮詢者心理社會背景資料、心理、心身障礙檢查、各項建議和處理意見等,包括必要的藥物處理;要認真查體,如有必要應查心電圖、腦電圖和頭顱CT等,以排除軀體疾病。
2.認真耐心地聽取被諮詢者的傾訴,啟發他談問題、談苦惱、談個人經歷與社會環境的關係,談對心理困擾的自我分析,談他將來如何擺脫困境的打算、諮詢的目的和要求等。要認真耐心地聽,以便獲取更多的可分析的信息。可向患者表示同情,以取得來諮詢者的信任。應設法讓被諮詢者有疏泄情緒的機會。
3.根據上述提供的情況,進行歸納總結和分析,找出引起苦惱酌最關鍵原因,需答疑和指導的事情是什麼,這些作法應採取與被諮詢者共同討論,對找出的原因,應徵求被諮詢者意見看是否確切,對所做分析和結論是否同意,以便使下一步的指導更有針對性,並使被諮詢者信服。
4.應有針對性先解決關鍵性問題。其他有關的次要問題,留待下一步解答。要抓住重點。
5.解答、指導時,應根據對方的文化水平、性格特點及解決問題的可能條件。建議、指導要實事求是,要言之有理,分寸恰當,經過努力可達到預期目標最好。切忌隨口許諾,大話空話。發表模稜兩可、沒有根據的諮詢意見,不能簡單、草率地敷衍患者。為了達到目的,應徵求對方意見,“這樣做行不行?”如不行,可磋商找出另外可行方法。
6.視具體情況,囑咐被諮詢者複診。要密切觀察被諮詢者的情緒變化,及時給予鼓勵、支持,以防自卑失望。必要時,請家屬和單位領導參加,共同協商解決。

注意事項

1.要糾正被諮詢者的不正確認知。
2.告知塑造良好性格的重要性和實際意義。
3.要他學會應付各種困難及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
4.在諮詢中,必須分別對待並予以相應的處理,如為精神病患者,則應在藥物治療的同時,輔以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因此,心理諮詢者需有豐富的臨床經驗。
5.對情緒障礙者,尤其是程度較重者,則不能拘泥於慢條斯理地討論、磋商。當機立斷,迅速實施藥物、心理和社會的綜合措施,以儘快解除險情。對情緒障礙較輕者,也應及時給被諮詢者通過疏導,給他帶來希望和信心,防止精神崩潰,以免不幸事件發生。
6.心理醫生必須滿腔熱忱、樂於助人,同情、理解患者的訴說,不要隨意打斷對方的談話。這類患者往往有怕別人看不起,怕被當成精神病,怕醫生責怪,因此,對他們要加以鼓勵。
7.要尊重患者,嚴守秘密。心理諮詢涉及到患者個人隱私、人際關係、夫妻感情和性心理障礙的問題,許多患者不希望為其他人知道。為此,對心理諮詢者所談的個人隱私,應嚴守秘密,不得隨便談論。非諮詢人員,不得參與會談。如處理不當,可引起法律問題。

工作規範

(1)按照生物心理社會模式,全面了解患者情況。
(2)防止漏診器質性疾病。
(3)醫學心理門診時應重視運用心理治療。
(4)保守病人所談的秘密。
(5)精神藥物套用。
(6)轉診問題:綜合性醫院醫學心理門診不適合接納精神病患者,因為對有幻覺、妄想和嚴重認知、行為障礙的病人來說,綜合性醫院缺乏相應的處理條件。這類病人應勸他們由家屬陪同去精神衛生中心或精神病醫療機構求診或諮詢。而且這類精神病人由於妄想或思維混亂,無法提供客觀真實的病史資料;情緒的敵對、不合作,也無法按醫生諮詢意見去治療。因此,介紹這類精神病患者到綜合性醫院醫學心理門診來諮詢,顯然是不適當的。儘管如此,有時仍可發現某些精神病早期患者前來要求諮詢,他們的行為尚無混亂,對醫生的指導尚能理解,可有限制地給予少量抗精神病藥,並囑家屬陪同去精神衛生中心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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