醢刑

醢刑

醢刑也稱菹醢,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之一,指將屍體剁成醢(即肉醬)。相傳這種刑罰是由商紂王所創,用以對付九侯。但也有對於活人使用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醢刑
  • 第一條:正文
  • 第二條:著名受刑人
  • 第三條:注釋
著名受刑人,注釋[編輯],

著名受刑人

伯邑考西伯之子,因激怒妲己,而被商紂王所殺
九侯:商紂王三公之一;死後處以醢刑
子路孔子的弟子仲由;戰死後處以醢刑
子之,曾任燕國相國,受燕王噲之禪讓,公元前314年,齊國派兵教訓燕國,子之出逃而被齊軍抓到,被處以醢刑。
彭越:西漢高祖時異姓梁王;斬首後處以醢刑
范疆、張達:三國蜀漢奸臣,因殺害張飛,被其子張苞處以醢刑
蘭京:北齊文襄帝高澄的廚師,謀殺高澄,被處以醢刑
來俊臣武曌時大臣,被武曌殺後處以醢刑
龐吉、龐文:北宋時大臣,因害死呼延一家,被呼延慶處以醢刑
張鈞:早期文字獄受害者;

注釋[編輯]

  1. ^司馬遷.殷本紀.史記. 西漢.:‘以西伯昌、九侯、鄂侯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鄂侯爭之強,辨之疾,並脯鄂侯。’
  2. ^《禮記‧檀弓上》:‘孔子哭子路於中庭。有人吊者,而夫子拜之。既哭,進使者而問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
  3. ^金史·佞幸列傳》:‘蕭肄,本奚人,有寵於熙宗,復諂事悼後,累官參知政事。皇統九年四月壬申夜,大風雨,雷電震壞寢殿鴟尾,有火自外入,燒內寢幃幔。帝徙別殿避之,欲下詔罪己。翰林學士張鈞視草。鈞意欲奉答天戒,當深自貶損,其文有曰:“惟德弗類,上乾天威”及“顧茲寡昧眇予小子”等語。肄譯奏曰:“弗類是大無道,寡者孤獨無親,昧則於人事弗曉,眇則目無所見,小子嬰孩之稱,此漢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帝大怒,命衛士拽鈞下殿,榜之數百,不死。以手劍剺其口而醢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