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聲請(英文:Torture claimant)是香港一種政治庇護的方式。酷刑聲請者聲稱在自己國家遭受政治迫害或受到酷刑,所以來到香港申請尋求政治庇護。香港的法庭便會進行審訊,以審核他們是否符合酷刑聲請的資格。現時在香港因各種理由提出免遣返聲請要求不被遣返的非法入境者或逾期逗留人士,無論其聲請的結果如何,他們都不會被視為難民。即使他們的聲請獲得確立,他們亦不會在香港享有合法居留的權利。聲請被拒絕的人,必須儘快被遣返至原居地。
自2009年至2018年6月,尚未完成的酷刑聲請個案還有2,997宗,同時已有17,978宗酷刑聲請個案完成審核,其中獲確立酷刑聲請的有135宗,符合酷刑聲請資格的個案不足1%,也就是說,99%以上的入境難民都與酷刑無關,其實是假難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