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額管理

配額管理

配額管理就是對部分限制進口或出口的貨物實行數量限額的制度。配額包括進口配額和出口配額。進口配額,是指進口國在一定時期內對從其他國家、地區購買的某些產品的價值或數量實施的限額,主要包括絕對配額和關稅配額兩種形式。絕對配額,是指進口國在一定時期內對某些貨物的進口數量或金額規定最高額度,達到這個額度後便不準進口。它可以分為全球配額和國別配額。關稅配額,是指進口國在一定時期內對貨物的絕對數量不加限制,對在規定關稅配額內的進口貨物適用較低的關稅稅率,對超過特定數量限額的進口貨物適用較高的關稅稅率。它可以分為全球關稅配額和國別關稅配額。出口配額,是指出口國在一定時期內對貨物的出口的價值或數量實施的限額。在我國,出口配額可以分為計畫配額、主動配額和被動配額。

基本介紹

種類,起源和發展,

種類

(一)進口配額:一般分為絕對配額關稅配額
1絕對配額:是指出口國政府在一定期限內對某種商品的進口規定最高限額,超過最高限額則不準進口。絕對配額按分配對象又可分為全球配額國別配額、與進口商配額
(1)全球配額(global quotas;unallocated quotas)
(2)國別配額(country quotas):是將規定的進口總限額按不同國家和地區加以分配,當達到限額時,停止從該國或地區進口。
(3)進口商配額:是將規定的進口額度按進口商加以分配,超額度的商品不準進口
2關稅配額:是將關稅與配額結合起來實行進口限制的一種方法。對在配額內進口的商品徵收較低關稅,配額外的進口徵收高關稅。
關稅配額商品進口的來源,可分為全球性關稅配額和國別關稅配額。按照徵收關稅的目的,可分為優惠性關稅配額和非優惠性關稅配額
(二)出口配額:可分為主動配額被動配額。前者是出口國政府根據國際市場容量或其他情況對出口商品設定的限額。後者又稱為“自動”出口配額,是出口國政府應進口國的要求或迫於壓力,“自動”限制自己本國商品向對方的出口數額,達到限額則停止向該國或地區的出口。
自動出口配額又可分為有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和無協定的自動出口配額
進出口配額 也經常和許可證搭配起來使用,對在配額內的商品頒發許可證,超額度的不發許可,以強化保護作用。

起源和發展

配額制度最早實行於兩次世界大戰期間,戰後,繼續保留下來,與關稅相比,數量限制做為一種貿易保護的手段,其效果更為迅速、直觀且簡單易行,因而深為各國喜愛。在非關稅壁壘中,數量限制是最為有力的武器。1947年關貿總協定第11條明確規定禁止各國實施數量限制,但考慮到國際貿易的現實和各國經濟發展水平的現狀,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仍在禁止實施一般數量限制的大原則下,規定了若干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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