鄺埜(鄺野)

鄺埜

鄺野一般指本詞條

鄺埜[yě](1385年-1449年),字孟質,別號朴齋,湖南省宜章縣城南鄉新田村鄺家門自然村人,出自宜章廣田洞鄺氏。明朝中期兵部尚書。

永樂九年(1411年),鄺埜中辛卯科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授監察御史。歷任陝西按察副使應天府尹兵部右侍郎。正統十年(1445年),進兵部尚書。正統十四年(1449年),也先入境,宦官王振主張親征,鄺埜勸阻,英宗不聽,明軍出征,直至土木之變,鄺埜死於亂軍之中。

景泰初年,追贈少保。成化年間,謚忠肅。

基本介紹

  • 本名:鄺埜
  • 別稱:鄺野
  • 字號:字孟質
    號朴齋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湖廣宜章縣
  • 出生時間:洪武十八年八月二十一日(1385年)
  • 去世時間:1449年
  • 主要作品:《訓侄侗四首並序》
  • 諡號:忠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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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永樂年間

鄺埜自幼勤奮好學,被選為縣癢生,永樂三年(1405年),鄺埜中舉人。
永樂九年(1411年),鄺埜中辛卯科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
永樂十一年(1413年)十二月,授監察御史
明成祖朱棣身在北京,有人上奏說南京金融制度被一些豪民破壞,明成祖派鄺埜前往查訪。大家認為將要大興牢獄捕獲人犯,而鄺埜只是抓獲幾個豪民就回來了。上奏朱棣道:“南京百姓聽到皇帝的命令非常震驚害怕,金融制度暢通了。”朱棣點頭,不再追究,南京金融制度被破壞一事得到了整治。
倭寇進犯遼東,有一百多個戍守海防的人失職,按照法律都應該被處死。朱棣命令鄺埜追究查辦,鄺埜向朱棣陳說可以同情之處,朱棣為此寬恕了這些人。
永樂十四年(1416年),朱棣營造北京,服勞役的有數萬人,朱棣命鄺埜監查管理,那些生病之人大多保住了性命。
永樂十六年(1418年)八月,有人說秦地百姓聚在一起圖謀不軌,朱棣提拔鄺埜為陝西按察副使,授予他權力,讓他調兵剿滅,鄺埜到底陝西之後,查明事實,向朱棣稟告了誣陷之事,朱棣下詔書誅殺了誣告之人。

宣德年間

宣德四年(1429年),鄺埜賑濟關中、陝西遭受饑荒的百姓,救活了很多人。因為鄺埜在陝西任職較久,執行刑律、主持政事清明簡約。
宣德五年(1430年),鄺埜的繼母和父親相繼去世,他對父親及繼母的葬禮,均移風易俗,不驚擾鄉民與地方官府。
宣德八年(1433年),鄺埜為父親去世守孝結束,朝廷提拔他為應天府尹。鄺埜減免了當地百姓的苛捐雜稅,征取的田稅全都參考幾種意見定出可行的辦法。
宣德十年(1435年),時年南京歲比不登,鄺埜開倉賑濟民眾。

正統年間

正統元年(1436年),鄺埜擔任兵部右侍郎,因事和兵部尚書王驥一同下獄。
正統二年(1437年),尚書王驥外出督軍,鄺埜一人主持兵部工作。當時邊陲有很多危急情況,但軍中缺少將帥之才,鄺埜便奏請朝廷,各地博舉有膽有識的武士,以備任用。
正統三年(1438年),鄺埜請求去除其兄鄺克之役,明英宗許之。
正統四年(1439年),明英宗賜予鄺埜封贈誥命。
正統六年(1441年),山東遭災。鄺埜奏請朝廷從寬執行民間孳牧馬賠償之令,以恢復其活力。六月,上書請求讓人代替兵部尚書柴車前往甘肅參贊軍務,明英宗許之,令程富代替。
正統七年(1442年)三月,奉命擔任殿試讀卷官。十月,九年任期已滿,明英宗令鄺埜扔任右侍郎。
正統十年(1445年)九月,晉升為兵部尚書。舊制築城設衛的地方,自百戶以下當替換的人,一定要到京城去考試,由於路遠而自己不能籌足路費的,一輩子不能得到替換。鄺埜向朝廷請示這些人到各自的都司處考試,讓每個人都得到便利。瓦剌也先勢力強大,鄺埜向朝廷請示做好防備,又和朝廷大臣商議防備方略,請求增加大同的駐軍,挑選有智謀的大臣巡視西北邊務。不久又請求免除駐守京城的士兵修築京城的勞役,使他們得到休養來準備事情急迫時可以及時調用,當時朝廷沒能採用。
正統十三年(1448年),擔任殿試讀卷官。

戰死土木堡

正統十四年(1449年)三月,奉命留守京城。六月,也先進犯,宦官王振主張明英宗親征,不與朝廷大臣商議可否,便自行下達詔書,鄺埜上疏道:“也先進犯,派一個邊將足夠控制局面。陛下是國家的主人,為什麼不重視自己。”明英宗沒有聽從。七月,鄺埜隨從帝王的車駕出關之後,力請明英宗回朝,明英宗不聽從,又請求駐紮宣府,明英宗仍不聽。鄺埜屢屢上奏,王振對此十分憤怒,命令他與戶部尚書王佐一同隨明英宗大營出行,命二人跪於草中,直到夜晚才讓起來。鄺埜在行軍到懷來時,墜馬幾乎摔死,有人勸他留在懷來城(一說懷安城)就醫。鄺埜道:“皇帝親自出征,怎么能藉口生病按自己意思行動呢?”
八月,兵至雲中,王振下令回師,也先軍隊尾隨。十四日,鄺埜請求快速起駕入關,派出重兵作為殿後。沒有得到回覆。鄺埜便再到明英宗處上奏請求班師。王振大怒道:“腐儒怎么知道行軍用兵之事,再講處以死罪!”鄺埜道:“我替社稷百姓出言,何懼死罪?”王振更加憤怒,命令身邊的侍衛將他扶出大帳。鄺埜只能與王佐相對在帳中哭泣。十五日,也先軍包圍明軍,矢下如雨,明軍戰敗,鄺埜死於亂軍之中,時年六十五歲。因其其屍骸無法收斂,所以事變平定後,明代宗派官員護送鄺埜之子鄺儀將鄺埜毛髮和衣冠柩回鄉厚葬。

死後榮光

景泰初年,朝廷贈鄺埜榮祿大夫、少保,讓他的兒子鄺儀擔任主事。
成化初年,朝廷賜予諡號為忠肅,並修建專門的祠堂祭祀。

人物成就

永樂年間,鄺埜多次奉命查詢事務,處事寬和不興大獄,在不傷害民生的基礎上維護了南京金融制度並監造了北京城,宣德年間又賑濟關中,救人無數,為明王朝的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正統年間,鄺埜官至兵部尚書,屢屢上奏,完善了明王朝的制度,在土木之變中多次上書,雖都未聽從,亦可彰顯鄺埜的軍事戰略眼光。

主要作品

鄺埜著有《訓侄侗四首並序》,含有四首詩,皆以俗語所作,乃為勸告弟弟鄺璽的獨生子鄺侗所著,並著有序。

人物評價

《明史》:夫始之不能制其不出,出不能使之早旋,枕藉疆場,無益於敗。然值倉皇奔潰之時,主辱臣死,誌異偷生,亦可無譏於傷勇矣。
明永樂進士黃克修《哭鄺孟質》:痛惜忠良志未伸,徒將殉難了完人。乘輿不借罹戎馬,諫疏猶聞泣鬼神。道阻權奸惟自憤,冤慳心事為君陳。緬思土木紛紛者,誰儘先生一點真。
《明英宗實錄》:埜為人端謹,居官勤慎,所至有冰櫱聲,丰采凜然。仕宦四十年,操履如一日,性至孝。
《萬曆郴州志》:正統土木之難,使鄺公之言得行,則禍機息矣。乃為權奸所擯,卒使身膏草野。惜哉,然不遇盤錯,莫別利器。公死而忠肝義氣,直與霄壤並存,公其幸也。

軼事典故

父子廉潔

鄺埜為人勤勞廉潔正直謹慎,非常孝順。他的父親鄺子輔句容教官,教育鄺埜甚嚴格。鄺埜在陝西做官時間很長,想見一見自己的父親,於是想請鄺子輔任鄉試的考官。鄺子輔很憤怒:“兒子做憲司(提點刑獄司),而父親做考官,怎么可以防閒?”急忙寄去書信責備他,鄺埜見之流淚,頗有所悟。
鄺埜曾經寄給父親一件衣服,父親又回信責備道:“你掌管法律,應當洗雪冤案、解決長期積壓的案件,而不要有愧於你的官職,從哪裡得到這件衣服,竟然用它來玷污我。”封好之後交還給他。鄺埜拿著書信跪著誦讀,哭泣接受父親的教誨。

喜誦道經

鄺埜平常喜歡朗誦道經,老了也不改變。

大公無私

鄺侗是鄺埜亡弟鄺璽的獨生子,1447年夏自老家郴州宜章前往北京鄺埜官邸訪親求職,而後留待尚書府好幾個月 ,懇求親叔大人給謀求個官職。一個封建時代居官顯赫一時的士大夫,要安排自己直隸親屬的一官半職,原本是輕而易舉的。侗求職不成,鄺尚書特在侄兒返鄉之際寫下“誡諭”:規勸侄兒要讀書明義、謙和禮讓、和睦鄉里、守信敬業,勤儉持家、賢德積善。

親屬成員

  • 祖父:名不詳,安福知縣。
  • 父親:鄺子輔句容教官。
  • 哥哥:鄺克,鄺子輔長子。
  • 弟弟:鄺璽,鄺埜之弟。
  • 侄子:鄺侗,鄺璽的獨生子。

衣冠墓址

鄺埜墓位於宜章縣城西郊玉溪河畔箭崗嶺飛天鳳形,環城西路西邊約50 米。墓體比一般葬墓大三四倍,寬約3米,長約5米,平地高出約1.5米,墓轄約1000平方米,墓碑距墓體前約50米立有墓碑,為石碑,高約2.5米,寬約1.2米,厚約0.2米,原碑刻為兵部尚書王直撰寫,現存的墓碑是清同治二年宜章知縣麻維緒所樹,墓碑左右各5米為一對石馬;從墓碑近墓體段10米處,左右分別是一對石虎、一對石羊;一對文武官石人;橫向間隔約5米,縱向間隔約3米,尚書墓後是鄺埜夫人墓。
朝廷為表彰鄺埜一生“勤政廉潔,匡扶社稷”的功績,特詔書明戶部尚書王直、禮部尚書何孟春各撰文修功德碑一塊,以示悼念。並在墓前豎有翁仲、石羊、石虎、石馬各一對,均對稱排列向東延伸50餘米,正中豎神龜負碑華表一方,氣勢宏大,甚為壯觀。明憲宗即位後,也遣官來宜章諭祭,也有評價其一生的諭祭書文。
2011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影視形象

文獻記載

《明史·卷一百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五》、《明太宗、宣宗、英宗實錄》、《郴州古今縱橫》、《萬曆郴州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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