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玉鋒

鄭玉鋒,河南新蔡人,曾是河南省新蔡縣練村鎮綜合治理委員會治安專職聯防隊員。

2020年,身為鎮政府聯防隊員的鄭玉鋒在制止搶劫時被歹徒用匕首刺傷。出院後,他被鎮政府辭退,後被授予“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

2011年4月,為工作問題,鄭玉鋒將鎮政府告上法庭,法院兩審判決鎮政府和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然而15年過去,“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榮譽證書已泛黃,勞動契約問題至今仍未解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玉鋒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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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2004年,時年25歲的鄭玉鋒應聘為河南省新蔡縣練村鎮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治安專職聯防隊員,在練村派出所工作。

人物事跡

2010年4月24日,鄭玉鋒在練村街逢會期間治安巡邏時,為抓捕搶劫罪犯,被歹徒刺傷右腿。

人物事件

工傷辭退

鄭玉鋒住了17天醫院,然後他回家養了兩個月病,重新前往派出所返崗時,練村派出所所長楊某稱,已經將他解僱了。“剛受傷時,鎮黨委、派出所的領導都先後來看望過我,說我了不起。返崗時卻將我辭退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鄭玉鋒對被辭退的事至今難以釋懷。
被派出所告知解聘,鄭玉鋒不服,他找到當時練村鎮鎮黨委負責人管某,“管某也說我被辭退了,我問辭退理由,他閉口不談。”“我提出訴求,要么你們讓我上班,要么就給我工傷賠償,但對方根本不搭話。”
鄭玉鋒解釋道,之所以提出“工傷”問題,是因為他2004年入職後,單位始終沒有給他繳納工傷、醫療、養老等保險。2010年,他的工資才漲到500元每月,而河南最低檔的最低工資標準為600元。

訴訟判決

2011年4月,鄭玉鋒以未給其解決工傷待遇、社會保險及拖欠其他補助,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等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終,縣法院判決,練村鎮政府為鄭玉鋒繳納養老保險金,從2004年8月至鄭玉鋒與練村鎮政府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之日止。醫療、工傷保險等根據相關規定,具體數額由經辦機構計算;練村鎮政府與鄭玉鋒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練村鎮政府為鄭玉鋒從2004年8月起,按最低工資標準補發工資。
練村鎮政府對該判決不服,選擇抗訴。2012年4月13日,駐馬店市中院《民事判決書》【(2012)駐民二終字第145號】顯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2016年7月,新蔡縣政府督查局在“領導留言板”回復鄭玉鋒投訴,經練村鎮調查,鎮政府至今未履行判決,原因是2005年鄉鎮機構改革後,鄉鎮編制設定只有鎮政府機關(公務員、工勤人員)等,編制名額由省控制,鎮政府沒有人事權,且不能以任何理由招聘臨時工或其他用工人員,因此練村鎮無權與鄭玉鋒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契約。

部門回應

2025年2月11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就鄭玉鋒提出的訴求,聯繫到新蔡縣多個部門了解情況。關於鄭玉鋒“見義勇為”檔案丟失一事。新蔡縣政法委工作人員表示,見義勇為的評定工作已經不在政法委,具體事宜由新蔡縣見義勇為協會負責,建議聯繫協會了解情況。
新蔡縣見義勇為協會張姓工作人員表示,鄭玉鋒確實有反映此事,但協會成立時間較晚,此前的見義勇為資料檔案在縣政法委。他們沒有收到轉來的東西,應該是縣政法委沒把檔案轉過來,“只要用東西,肯定是認可見義勇為的,沒找到這個東西,也不好說。”

所獲榮譽

2011年3月,鄭玉鋒被授予“見義勇為積極分子”榮譽稱號。這份《榮譽證書》是由新蔡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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