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

鄭州市人民政府口岸辦是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內設處室。

主要職責,具體職責,

主要職責

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口岸發展規劃和年度開放計畫;組織驗收和審查上報口岸的開放與關閉;監督檢查和協調口岸檢查檢驗單位的有關工作;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

具體職責

(一)負責管理和協調全市口岸工作。
(二)組織制定我市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的具體規定和實施細則。
(三)組織制定全市口岸開放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一、二類口岸開放或關閉的有關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岸建設發展規劃,督促檢查口岸聯建工程的新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作;參與審核口岸查驗單位的基礎設施建設。
(五)負責管理市安排的口岸管理建設資金。
(六)組織、協調、督促口岸檢查、檢驗檢疫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貨物、人員和行李物品的檢查、檢疫工作;負責協調、督促運輸服務單位和檢驗部門的協作配合,加快貨櫃的周轉和貨物的集散、旅客出入境,保證口岸(包括有關地市口岸)、出口加工區和物流保稅區安全暢通。
(七)負責電子口岸建設工作,督促有關單位及時對套用系統進行最佳化整合和適應性改造,參與重大配套系統和重點項目建設。
(八)負責口岸調研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口岸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負責口岸統計工作。
(九)指導口岸系統開展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指導口岸各單位對幹部、職工進行口岸涉外政策、法規紀律和加強治安的宣傳教育;協助處理口岸現場突發涉外事件及疫情突發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對在口岸發生的嚴重違反涉外政策、法規、紀律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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