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市文化局

鄂爾多斯市文化局

全稱鄂爾多斯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將文化市場管理辦公室職能併入文化局,機構撤消,原使用的事業編制抽回。個體管理事務實行分級管理。

領導班子,工作職能,編制情況,科室設定,辦公室,發展計畫財務科,藝術科,社會文化科,文化市場管理科,文物科,地理位置,

領導班子

局長:趙新民
副局長:王道爾吉、劉志蘭、申建宏

工作職能

1. 職能調整
2.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擬定全市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文化體制改革。
(二)管理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藝術的發展;歸口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文化產業化發展,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三)歸口管理文化市場,擬定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
(四)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和民眾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五)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推動圖書館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貫徹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文物保護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全市文物考古、博物館事業;監督指導文物的保護和利用。
(七)負責本市出版活動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八)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文化廳交辦的其它事項。

編制情況

市文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6正,3副)。
撤消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另核定機關後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3名。

科室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局內設6個職能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調研、信息、信訪等項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管理文化系統人事、勞資、機構編制、財務審計等工作;歸口管理對外文化交流。

發展計畫財務科

研究擬定文化經濟政策和辦法,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管理文化、文物等專項經費,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本級財政核撥經費,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指導重點文化設施建設。

藝術科

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的創作與生產;組織全市性藝術比賽、展覽和非營利性演出等重大藝術活動;指導直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

社會文化科

研究擬定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少兒文化以及各類圖書館、電影放映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工作;協調指導全市重大社會文化活動;指導電影發行、放映活動和電影放映設施的改造和建設。

文化市場管理科

貫徹國家及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文藝演出市場、文化娛樂市場、書刊市場和音像製品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指導文化市場稽查工作;負責本市出版活動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文物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管理和博物館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並組織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展覽、宣傳等業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各類文物犯罪活動。

地理位置

地址:杭錦南路13號
鄂爾多斯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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