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海迎,男,漢族,1965年8月生,山西嵐縣人,本科學歷,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山西省呂梁市嵐縣教育科技局局長。
2022年5月,嵐縣紀委監委對郭海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海迎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8月
- 性別:男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7月參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98年3月,嵐縣教育系統教師、縣教研室工作;
1998年3月至1999年3月,嵐縣原畢家坡鄉副鄉長;
1999年3月至2001年3月,嵐縣原古城鄉黨委副書記;
2001年3月至2004年3月,嵐縣界河口鎮黨委副書記兼紀檢書記;
2004年3月至2007年3月,嵐縣新聞中心主任;
2007年3月至2012年8月,嵐縣機關後勤服務中心主任;
2012年8月至2018年9月,嵐縣教育科技局局長、教育系統黨委書記;
2018年9月至2021年3月,嵐縣教育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教育系統黨委書記、嵐縣教育工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2021年3月,嵐縣教育科技局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嵐縣教育科技局原局長郭海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嵐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5月,嵐縣紀委監委對嵐縣教育科技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郭海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海迎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法底線失守,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不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影響謀利,在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規收取費用歸個人開支;履職不力;利用職務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
郭海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嵐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嵐縣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郭海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