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增喜

郭增喜

郭增喜,1963年出生,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林州市公安局民警。2013年8月因“摔女嬰”案件而廣受譴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郭增喜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出生地:河南省林州市
  • 出生日期:1963年
  • 主要成就:二級警督
  • 重大事件:摔女嬰”案件
人物簡介,摔女童案,事件經過,封鎖訊息,“封口費”傳言,禁閉傳言,被刑拘,被雙開,摔嬰案開庭,警界評價,

人物簡介

林州市公安局公開的資料顯示,郭增喜1963年出生,系河南省林州市人。
2003年前後,郭曾經在公路部門下屬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長,約2008年調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澗派出所擔任指導員,後又進入林州公安局資源管理大隊負責後勤基建和財務工作。2013年8月22日,郭增喜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2014年1月28日上午,郭增喜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郭增喜

摔女童案

2013年8月,網傳一從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後突然搶走街上一男子懷裡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後猛摔在地。女嬰雖已脫離生命危險,但是孩子腦部有3處骨折,留下後遺症的可能性極大。因父母負擔不起醫藥費,而只能在家裡餵養觀察,等待覆診。據一位曾經在公路部門、不願透露姓名的人表示,郭增喜工作上不太按常規辦事,“喜歡喝酒,酒後愛惹事”。爆料人說,女嬰的父親是一名建築工人,不太敢惹當地的權勢人物。
“摔嬰案”當事人及事發地點“摔嬰案”當事人及事發地點

事件經過

有媒體在事發後報導了詳細過程:
今年28歲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陽林州市人,女兒悅悅(化名)剛滿7個月。李青峰說,7月20日晚飯後,李青峰和媳婦抱著孩子出門遛彎,大約晚上9點,兩人走到了位於林州市西環邊上的皇冠國際歌廳附近。“當時我抱著女兒站著,不知道從哪裡來了3名男子,從走路的姿勢看,他們好像都喝了酒”,3男子都穿著便裝,直奔李青峰夫婦邊上的皇冠歌廳。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體格健碩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懷裡的女嬰,然後伸手摸了摸女嬰的臉和胳膊。“我當時也沒多想,覺得一個五十多歲的男子興許是稀罕咱閨女,因此也沒有阻止他,誰知接下來的事讓我和媳婦驚呆了!”李青峰說,男子突然單手從李青峰的懷裡搶走女嬰,高舉過頭,然後將女嬰扔在地上。
郭增喜

封鎖訊息

警察奪摔女嬰案發生於2013年7月20日晚,但一直被當地有關部門封鎖。直到在林州市人大一次常務會議上,人大常委會主任翟建周評議此事時表示憤怒,人大內部其他官員才得以知悉。
郭增喜
摔嬰事件發生後,有媒體報導郭增喜被上級部門按照警務紀律關禁閉15天。除此之外,郭尚沒有受到法律意義上的任何處罰,目前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郭增喜
摔嬰事件如此惡劣的一個刑事案件在發生後一個月,才因為當地人大一位官員通過手機簡訊向北京媒體透露得以曝光,而此前,當地媒體都沒有報導。記者問林州市公安局局長魏書平是否曾故意阻斷此事向外界的傳播,魏書平否認稱,“咱也沒有什麼阻斷的渠道和理由。記者要問,咱能阻斷人家不讓問嗎,咱這個沒有去做這個工作。”
而對於為何沒有將民警違紀事件及時上報,魏書平說,並非是有意包庇郭增喜,而是“不想把這個事情去沸沸揚揚都知道”。

“封口費”傳言

林州市公安局局長魏書平稱,當時法醫給出的結論是孩子頭上一個血腫,應該有個顱底骨折,可能是個輕傷,於是他就讓公安局的政委趕緊帶兩萬去醫院,“一是對孩子的家屬表示慰問,二是向孩子的家長道歉,咱們沒管好隊伍”。
魏書平否認這些錢是所謂的封口費,“要咱的孩子被摔了,拿兩萬塊錢就拉倒了,這可能嗎?咱們這就是趕緊去表個歉意,看人家有什麼要求,錢夠不夠,趕緊給你先拿兩萬塊錢,同時協調醫生,用最好的醫生最好的醫療條件。”

禁閉傳言

對於有媒體報導稱,林州市公安局關了郭增喜15天禁閉,前林州市公安局局長魏書平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其實禁閉的時間最長應該是7天。但對於禁閉是否真正被執行,魏書平稱並不清楚,因為並沒有人向他報告過。
對此,郭增喜稱,林州市警方並沒有關他的禁閉,因為他當時身體不好,所以出院後,派出所只是天天派人監管,保證他24小時不離視線,防止其逃跑。
“我現在有病,到長治來看病。”記者追問他有什麼病,郭說患有心臟病和糖尿病,且病情嚴重,精神壓力很大。在記者一再追問下,郭增喜表示:“說起這個事我很慚愧。”
郭增喜
郭增喜

被刑拘

2013年8月18日,涉事民警郭增喜被河南林州警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刑拘。[2]

被雙開

2013年8月22日,林州“摔嬰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同日,紀檢監察機關決定給予郭增喜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3]

摔嬰案開庭

2014年1月21日上午,安陽市文峰區人民法院將公開開庭審理原林州市公安民警郭增喜摔嬰案。1月21日9時37分,法庭書記員請公訴人、辯護人入庭就坐並宣布法庭紀律。
林州摔嬰案庭審開始林州摔嬰案庭審開始
10時整,審判長介紹申請迴避的法律規定並詢問被告人是否申請迴避。被告人表示不申請。
2014年1月28日上午,河南安陽市文峰區法院對“河南林州警察摔嬰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定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告當庭表示不再抗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郭增喜酒後將剛滿七個月的嬰兒摔在地上,造成被害嬰兒輕傷的後果,其行為已掏成故意傷害罪。郭增喜的犯罪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嚴懲。郭增喜案發後雖能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林州“摔嬰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被判刑林州“摔嬰案”犯罪嫌疑人郭增喜被判刑

警界評價

記者到林州市公安局,民警稱現在整個林州的警察都為郭增喜的事情抬不起頭。記者之後到郭增喜工作過的派出所探訪,民警們都對外人刻意迴避郭增喜在這裡的工作經歷,不想跟著一起被罵。
記者來到郭增喜曾經工作過的合澗鎮派出所。就是在這裡,郭增喜開始了警察生涯。
該派出所一位民警稱,郭增喜早年曾在此做民警,一路從普通民警提升到了指導員。郭增喜摔女嬰事件鬧得滿城風雨,整個派出所也都為之震驚。這位民警說,派出所內現在所有民警的年齡都在30多歲,像郭增喜這樣年紀的民警已經全部調走,他們都已經走上了領導崗位。
郭增喜的職務在林州當地警方算是領導嗎,對於記者的這個問題,這位民警回答,“他也是領導,可能職務提升不快吧,和他同級的一些民警估計都是高層了,他也只算是一個中層幹部。”
周先生今年50多歲,和郭增喜的年齡相仿。他回憶,郭增喜二十出頭就到合澗派出所工作,起初只是一名普通民警,後來職位不斷提升。“他是個很不錯的人,大家有事找他,他從不推辭。”周先生說。
但周先生提到一個細節:年輕時的郭增喜,愛喝酒是出了名的。在當地“酒界”算是個“人物”。但是,他也沒聽說過郭增喜因為飲酒而耽誤工作或酒後鬧事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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