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一般指本詞條

《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是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 類型:意見
  • 對象:地方黨委、部門黨組
  • 內容: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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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等四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檔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各部委,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黨委),解放軍各總部、各大單位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
《關於加強黨員經常性教育的意見》、《關於做好黨員聯繫和服務民眾工作的意見》、《關於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等四個檔案已經中央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這 四個檔案的制定和印發,是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經驗的系統總結,是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對於鞏固和擴大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更好地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堅持不懈地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對於更好地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組織保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黨組織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抓好檔案精神的學習貫徹,把這些檔案作為培訓黨員和幹部的重要內容,並結合工作實際,全面加以落實。同時,要以改革的精神探索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的新方法新途徑,努力實現黨建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把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
中共中央辦公廳
2006年6月21日

檔案全文

關於建立健全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意見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為進一步明確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責任,不斷加強和改進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黨內有關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和主要原則
(一)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總體要求: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努力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機制,促進基層黨建工作科學化、制度化和規範化,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為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二)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原則:
1.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始終把基層黨建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逐級明確責任,強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實加強領導和指導,主要領導親自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2.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基層黨建工作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大局中去謀劃,緊緊圍繞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來開展,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工作。
3.堅持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從不同領域、不同行業的實際出發,找準基層黨建工作著力點,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全面推進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
4.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創新工作機制、拓展工作領域、改進工作方法,使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
主要責任和工作目標
(一)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責任
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地方黨委領導本地區的基層黨建工作;部門黨組指導本部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部門黨委根據批准其成立的黨組織授權,領導或指導本部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建工作。黨的組織關係實行屬地管理、業務工作實行垂直管理的基層單位,其黨建工作由地方黨委領導,業務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指導。黨的組織關係和業務工作都實行垂直管理的基層單位,其黨建工作由業務主管部門黨委領導,地方黨委指導。
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要責任是:
l.貫徹執行中央和上級黨組織關於基層黨建工作的決議、決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規劃、計畫、制度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
3.加強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選好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及時整頓軟弱渙散、不起作用的基層黨組織。4.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注意在生產一線發展黨員,注意發展年輕黨員,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認真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5.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幹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
6.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
(二)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抓基層黨建工作要達到的主要目標
1.組織堅強有力。黨的基層組織健全,設定合理,隸屬關係明確,各項制度配套落實,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真正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
2.黨員作用突出。廣大黨員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頭腦,理想信念堅定,宗旨觀念牢固,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作出貢獻。3.工作得到促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廣大黨員和民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得到發揮,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突出問題得到解決,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4.人民民眾滿意。基層黨建工作體現民眾意願,組織民眾、宣傳民眾和服務民眾工作成效明顯,民眾權益得到有效維護和發展,黨群幹群關係密切。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強統一領導。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對本地區本部門基層黨建工作負總責,書記是抓基層黨建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分工抓好職責範圍內的基層黨建工作。地方各級黨委要建立健全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形成由黨委統一領導,有關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地方黨委常委會、部門黨組(黨委)和各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匯報,研究決定基層黨建工作重要問題,督促完成基層黨建工作各項任務。
(二)深入調查研究。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結合基層黨建工作實際,確定重點課題,組織力量進行調查研究。領導班子成員要經常深入基層,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問題。
(三)建立黨員領導幹部聯繫點。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層黨建工作聯繫點。特別要注意在黨組織力量比較薄弱、工作難度大的地方和單位建立聯繫點。要經常深入聯繫點具體指導,努力把聯繫點建成示範點,以點上經驗推動面上工作。
(四)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根據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目標要求,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適時評選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
(五)搞好輿論宣傳。要把宣傳黨的先進性及先進性建設作為一項長期任務。通過繼續辦好新聞媒體各類專欄等多種形式,深入宣傳黨的光輝歷史和新形勢下優秀共產黨員的先進事跡,及時推廣、介紹基層黨建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積極向上、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
(六)強化督促檢查。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要採取督查、巡迴檢查和隨機抽樣檢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基層黨建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要注意檢查黨員經常性教育、黨員聯繫和服務民眾、流動黨員管理等基層黨建工作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以及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情況。
考核及考核結果的運用
地方黨委常委會每年要向全委會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要把履行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情況作為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每年要向上級黨組織書面報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
對地方黨委、部門黨組(黨委)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的落實情況,上級黨組織要認真做好考核評價。要把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內容,與經濟社會發展和業務工作考核一併進行,必要時可以組織專門考核。要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作為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和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對抓基層黨建工作成績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對思想不重視、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評,限期整改。對不認真履行職責,責任範圍內基層黨建工作存在的嚴重問題沒有及時解決,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要追究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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