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主于歸禮

禮制名。崇德年間定製,凡郡主嫁聘儀,鞍馬、甲冑各十五。如嫁外藩親王以下,納採用駝、馬、羊,以七九數,並奴婢八。順治時定,朝臣聘儀, 以鞍馬、甲冑各七。康熙時又定,郡主歸寧,禁母家給滿洲人口。乾隆時,罷朝臣進納采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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