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珠江,男,生於1953年3月,河北省遵化市人,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律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郝珠江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53年3月
- 性別:男
- 學歷:大學本科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1978年8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讀書; 1982年8月至1984年7月,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任書記員、助理審判員; 1984年7月至1986年4月,在河南省臨汝縣人民法院任院長、黨組書記,同時任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律業餘大學分校任負責人兼專職教師; 1987年4月至1991年3月,在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任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1989年9月至1990年8月,考入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北京大學行政法專業學習; 1991年3月至1991年12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任庭長, 審判委員會委員; 1991年12月至1992年12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處任處長; 1992年12月至1997年9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任副院長,黨組成員; 1997年9月,任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長,黨組書記;同時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主任、市政府法律顧問室主任(首席法律顧問)。2001年8月提前退休離崗;2002年6月,擔任深圳市一致藥業股份公司獨立董事。現任北京地平線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任專職律師,同時擔任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000568)等公司獨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