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國友,江西樂安山碭鎮荷塘村黨支部書記。
人物事件
2015年5月19日,從廉潔江西官方微博獲悉,樂安縣紀委監察局對損害民眾利益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山碭鎮荷塘村黨支部書記郝國友失職案。經查,2010年至2013年4月,郝國友、郝喜春、鄧永洪等村幹部共同商量並經手扣留了8位60歲以上子女或配偶未參保對象的農保卡,並從中支取養老金15594元用於支付村委會費用,後退回1677元,13917元未退回。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郝國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將13917元養老金退給當事人。
郝國友,江西樂安山碭鎮荷塘村黨支部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