郄庭堂

原洛陽地區公安處處長、離休幹部郄庭堂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7年12月13日18時逝世,享年92歲。
郄庭堂同志1926年3月出生在河北省滿城縣,1941年2月參加革命工作,1943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41年2月至1947年8月參加當地抗日游擊,任游擊小隊指導員,滿城縣一、二區小區委員代秘書;1947年9月至1947年12月在晉察冀中央學校學習;1948年1月至1948年4月在晉察冀邊區土改工作團工作;1948年5月至1948年8月在華北南下部隊任班長;1948年8月至1969年5月先後在洛陽市公安局任偵察員,公安隊指導員,人事科負責人,地區公安處一科副科長、科長,公安處副處長;1969年6月至1969年9月在地區五七幹校學習;1969年10月至1970年10月任河南民兵第二師政工組副組長;1970年10月至1971年10月任宜洛煤礦核心小組副組長;1971年11月至1986年9月任洛陽地區公安處副處長、處長。1986年9月離休,享受地專級待遇、副部級醫療單項待遇。曾先後榮記個人二等功兩次,被公安部授予一級金盾榮譽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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