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防警察

邊防警察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一個警種。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領導。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的組成部分。在20世紀50~60年代初,曾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邊防部隊、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邊防部隊。邊防警察組建於1980年,具有軍事性和公安性。序列歸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受各級公安機關直接領導。擔負著邊防檢查和維護邊境治安及口岸監護任務。對入境出境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實施檢查監督,以維護國家主權和保衛國家安全,便於人員和交通工具通行。邊防警察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應標準,實行義務兵和志願兵相結合的制度,與解放軍同等待遇。在沿邊、沿海地區設立邊防支隊、公安邊防派出所、邊防公安檢查站,在海防重點地區設立公安海警支隊,在國家開放口岸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邊防檢查站,在地方口岸設立邊防工作站,在民用機場設立航空安全檢查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邊防警察
  • 所屬:武警序列,公安部領導
  • 時間:1980
  • 位置: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等
組織架構,司令部,政治部,後勤部,各地邊防部隊,

組織架構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邊防部隊由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管理,在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設有公安邊防總隊。
公安部邊防管理局為正軍級,設局長、政委、副局長、副政委、副局級調研員等職務,內設機構有司令部、政治部和後勤部。具體處室設定如下:

司令部

參謀長 副參謀長 辦公室 邊境管理處 邊境檢查處 情報偵察處 政策法規處 警務督察處 訓練處 通信技術處 機要處 直政處

政治部

主任 副主任 秘書處 幹部處 宣傳處 紀檢辦公室 邊防警察報

後勤部

部長 副部長 財務處 營房處 軍械運輸處 審計處

各地邊防部隊

最高機構為邊防管理局,簡稱部局,各省稱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直轄市、自治區)邊防總隊。省廳邊防總隊為正師級。任務繁重的省邊防總隊可高配少將(副軍級)、授武警少將警銜。無邊海防、無重要航空口岸的內地省(自治區)總隊為副師級,併兼當地機場出入境檢查站。 沿邊沿海的地市,為正團級。也稱作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某某省(直轄市、自治區)邊防總隊某某市邊防支隊。邊防支隊設偵查隊,由幹部組成,擔負邊境涉毒、跨國拐賣人口等特定類別刑事案件偵破工作。省邊防總隊還可能轄若干數字序號的支隊、數字序號的海警支隊。省總隊在重要口岸設邊境檢查站,正團級。 沿邊沿海縣區設邊防大隊,副團級。 全國沿邊境線及沿海的鄉鎮街道邊防派出所,目前基本上為公安邊防現役建制,正營級,除擔負公安派出所的正常的戶籍、治安、等船舶管理,船舶出入口登記職能外,還擔負邊境管理任務。 現任局長為陳定武武警少將;政委為牟玉昌武警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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