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選調生考試

選調生是指各級組織部門有計畫的從高等院校選調品學兼優的應屆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作為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後備人選的主要來源進行重點培養,從中挑選出優秀分子,逐級補充到各級黨政領導幹部隊伍中去。這批畢業生簡稱“選調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選調生考試
  • 推薦人:遼寧生源
  • 工作地點:鄉鎮、街道辦事處、法院、檢察院
  • 要求: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
遼寧選調生考試,報考條件,選調工作程式,學校申報、推薦工作日程安排,有關要求,與公務員區別,報名條件不同,培養目標及級別不同,選拔程式不同,培養管理的措施不同,

遼寧選調生考試

為適應建設富庶文明幸福新遼寧對黨政人才資源開發提出的新要求,抓好黨政後備幹部的基礎和源頭,建立來自基層一線黨政領導幹部培養選拔機制,遼寧省政府根據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5]18號)和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工作的通知》(組通字[2000]3號)精神,結合遼寧省工作實際,下發到各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局,各有關高等院校黨委的關於選調應屆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去工作。
選調生推薦人選為遼寧生源。根據《遼寧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遼組通字[2009]37號)和有關檔案規定,把2010年選聘到村任職、服務期滿、符合規定條件的優秀大學生“村官”,2010年參加“志願服務遼西北”和“三支一扶計畫”、服務期滿、符合規定條件的大學生志願者和大學生,納入選調生推薦範圍。為加強基層法院、檢察院人才隊伍建設,緩解基層法院、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今年繼續定向選調應屆優秀法律專業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
2012年全省選調生名額為350名,其中,從省內院校選調147名,從省外全國重點院校選調153名,從2010年選聘到村任職的優秀大學生“村官”和參加“志願服務遼西北計畫”和“三支一扶計畫”的大學生志願者、大學生中按相應比例選調50名。定向生、委培生、獨立學院學生不列入選調範圍。
人選確定後,安排到基層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工作的254名;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96名。

報考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選調生應具備以下資格和條件:
一是政治素質好。中共黨員(預備黨員),本人自願,服從分配,有志於從事基層工作並有發展潛力;
二是成績優良。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居本班級前10名,具有一定的綜合分析、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外語水平達到相應標準;
三是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本科生須擔任班長以上學生幹部,研究生應具有大學和研究生期間擔任班長以上學生幹部的經歷,在同學中有較高威信;
四是思想品質好。作風正派,團結同學,遵守紀律;
五是本科畢業生年齡在25周歲以下,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在28周歲以下;
六是身體健康;
七是選調生推薦人選為遼寧生源;
八是專科生、定向生、委培生、獨立學院學生不列入選調範圍。
根據中組部等六部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和《遼寧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遼組通字【2009】37號),繼續將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以及參加“志願服務遼西北計畫”和“三支一扶計畫”服務期滿的大學生納入選調生推薦範圍。為加強基層法院、檢察院人才隊伍建設,緩解基層法院、檢察院法官、檢察官短缺問題,今年繼續定向選調優秀法律專業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
2014年全省選調生名額為400名,其中,從省內院校和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省外“211、985工程”重點院校選調200名,從2014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參加“志願服務遼西北計畫”和“三支一扶計畫”的大學生中選調200名。人選確定後,安排到基層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工作的320名;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80名。

選調工作程式

1.自願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採取本人自願報名、學院推薦、校黨委組織資格審查組進行資格審查,經校黨委研究後,填寫《遼寧省2014年選調生報名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填寫《申請表》必須真實準確。考察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2.統一考試,擇優篩選。省委組織部對各高校推薦上來的選調生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後,會同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統一組織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根據考錄公務員的有關規定,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屆畢業生,依據筆試成績,按照各高校選調名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組織考察,確定初步人選。由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抽調有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重點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組織紀律觀念和學習成績等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後,根據考察情況和考試成績,擇優確定選調生初步人選。進行體檢、公示,確定選調生正式人選。
4.落實分配計畫,辦理錄用手續。經省委組織部部務會討論同意,確定選調生人員名單後,由省委組織部通知學校組織部門,填寫《高等學校選調生審批表》,並與學生本人簽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定》。省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選調生基層鍛鍊地點。按照生源地原則,安排選調生到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工作。分配計畫落實後,報送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列入2014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方案,並由省委組織部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

學校申報、推薦工作日程安排

1月1日前,各學院黨總支做好宣傳動員工作。
1月2日至1月8日,各學院黨總支組織學生自願申報,並進行資格審查。
1月9日至10日,學校黨委組織部集中受理各學院推薦。
1月11日,組織部會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資格審查。
1月15日前,將選調生推薦人選上報省委組織部。

有關要求

1. 請各學院黨總支認真研讀《關於繼續從高等學校選調優秀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鍊的通知》(遼組通字[2012]79號,見附屬檔案1),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堅持選人標準,嚴格履行程式,切實把那些品學兼優、有培養前途的優秀畢業生推薦上來。
2. 請務必把省委通知精神傳達到每一位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做到宣傳到位,動員到位。省委通知全文可提示學生查閱校園網通知通報。
3. 選調生的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工作全過程。學院資格審查要嚴格依據省委檔案,填報信息要真實、準確,防止弄虛作假,真正把好選調生推薦入口關。一經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 資格審查合格的申報者,要填寫《遼寧省2013年遼寧省選調生報名申請表》一式一份(需要電子版),並提供4張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身份證、外語過級證書或成績單、計算機過級證書、獲獎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一份,原件當場審核後返回。法律專業推薦人選如通過司法考試,需提供司法考試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一份。
5.各學院黨總支要匯總申報者情況,填寫《選調生推薦報名人選簡要情況匯總表》,加蓋公章後與電子版一併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學習成績綜合排名的情況要形成文字材料,說明排名的方式和申報者的排名位次,由黨總支審核後上報黨委組織部。

與公務員區別

報名條件不同

選調生的報名條件除符合國家公務員的報名條件外,還要求是學生幹部或者中共黨員、有志於從事黨政工作、服從組織安排的二類以上院校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部分省市準許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選調生報名更為嚴格。

培養目標及級別不同

選調生的培養方向主要是黨政領導幹部後備人選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高素質的工作人員人選。選調生(碩士以上)可以在1年內直接定位副科級,本科學歷者在2到3年左右定位副科。新進機關類公務員分為辦事員、科員、副主任科員三種。

選拔程式不同

選調生由省級黨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選拔,人事關係放在組織部,而新進普通公務員人事關係則放在當地人事局。

培養管理的措施不同

選調生到基層工作後,組織部門將通過舉辦培訓班、抽調到上級黨政機關跟班學習,鼓勵參加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得力措施進行重點跟蹤培養,幫助選調生脫穎而出,晉升機會稍大於普通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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