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外事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14〕26號),設立遼寧省外事辦公室(正廳級),與遼寧省僑務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為省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外事辦公室(遼寧省僑務辦公室)
  • 類型:省政府組成部門
  • 職責:外交往渠道為全省經濟建設服務
  • 內設機構數:14
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秘書處,政策法規處,邊界事務管理處,亞洲處,歐洲非洲處,美洲大洋洲處,禮賓文化新聞處,涉外管理處,領事保護處,因公出國[境]管理處,僑務服務處,僑務聯絡處,港澳處,機關黨委辦公室,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能轉變

加強的職責
1.加強境外洽談項目的協調工作,推進項目順利落地實施。
2.加強我省與國(境)外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工作,促進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省委和省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和港澳工作的決定。
(二)起草我省外事工作規劃和重要外事規定,擬訂並組織實施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貫徹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規的執行情況,協調我省重大外事、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重要的涉外事務,圍繞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我省對外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配合外交部管理中朝邊界遼寧段和黃海海域邊界,開展中朝邊界聯檢工作,處理邊境、口岸涉外事務,負責跨國界設施建設和界河工程審批的有關工作。
(四)管理我省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區(縣)以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指導我省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五)負責在我省舉辦的國際會議的審批、審核工作,負責以省政府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聯絡工作,組織接待來我省進行公務活動的國賓、黨賓、外國駐華外交人員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
(六)負責我省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負責來我省採訪的外國記者和外國駐我省的新聞機構和常駐記者的有關事務,指導我省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外國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七)負責外國駐我省領事機構的管理和交涉事宜,統籌安排和管理我省各部門、各單位與外國領事機構的交往活動,管理為外國領事機構服務的機構和為境外駐我省官方代表機構、新聞機構提供雇員服務的單位,辦理和參與省內涉外案件的對外交涉工作,負責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省內各級政府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遼突發事件,保護境外我省公民和機構的合法權益,參與處置省內涉外突發事件。
(九)擬訂我省有關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團組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歸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審核、審批工作,並按許可權審核及承辦審批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事項,協助辦理需國家審批的省級領導出訪團組及赴未建交國家、熱點或敏感國家、地區訪問團組的報批手續。
(十)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出國(境)工作中出現的重大違紀事件。
(十一)管理全省僑務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重點人物和重點社團的團結友好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技術、人才、捐贈、宣傳、文化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我省涉及香港、澳門有關事務,負責來我省採訪的港澳記者的有關事務,指導我省有關部門或單位做好港澳記者採訪活動的安排。
(十三)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外事辦公室(省僑務辦公室)設14個內設機構:

秘書處

負責機關會務、財務、文電、督查督辦、保密、檔案、保衛、信訪、應急等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輿情應對、政務宣傳、信息化建設及電子政務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政策法規處

協調擬訂全省對外交往的總體規劃及政策,組織起草有關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涉外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落實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綜合、調研及外事宣傳工作任務,承擔省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邊界事務管理處

(中朝鴨綠江公路橋涉外事務協調辦公室)
配合外交部管理中朝邊界遼寧段和黃海海域邊界,開展中朝邊界聯檢工作,處理邊境、口岸涉外事務,指導並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及聯誼活動,負責跨國界設施建設和界河工程審批的有關工作,負責我省與朝鮮、韓國的友好交往與合作、中國駐朝鮮、韓國使館同我省的公務交往活動和朝鮮、韓國駐華使館外交官員來我省的公務活動,負責指導、審核、管理我省同朝鮮、韓國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

亞洲處

負責協調、指導和處理我省與除朝鮮、韓國、中亞五國以外其它亞洲國家之間的外事往來和涉外事宜,辦理我省與上述國家的對外交往事宜,負責中國駐上述國家使館同我省的公務交往活動,負責上述國家駐華使館外交官員來我省辦理公務活動,辦理我省與上述國家對外交往等事宜,負責指導、審核、管理我省同除朝鮮、韓國、中亞五國以外其它亞洲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

歐洲非洲處

負責協調、指導和處理我省與歐洲、非洲各國及中亞五國之間的外事往來和涉外事宜,辦理我省與上述國家的對外交往事宜,負責中國駐歐洲、非洲國家及中亞五國使館同我省的公務交往活動,負責上述國家駐華使館外交官員來我省辦理公務活動,負責指導、審核、管理我省與歐洲、非洲國家及中亞五國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

美洲大洋洲處

負責協調、指導和處理我省與美洲、大洋洲國家之間的外事往來和涉外事宜,辦理我省與上述國家的對外交往事宜,負責中國駐美洲、大洋洲國家使館同我省的公務交往活動,負責上述國家駐華使館外交官員來我省從事的公務活動,負責指導、審核、管理我省同美洲、大洋洲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城市關係的工作。

禮賓文化新聞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我省禮賓接待工作的規定,負責在我省舉辦國際會議的審批、審核和外國政要及駐華使節來訪的邀請、審核工作,負責以省政府和省外事辦公室名義舉辦的大型國際活動的策劃、組織和聯絡工作,組織接待來我省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負責我省對外政策、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協同審核我省重要涉外報導稿和相關文稿,負責國外新聞機構和記者在我省的採訪事宜。

涉外管理處

負責對外國駐我省領事機構的管理工作,協調、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外國在我省機構和人員的民事、刑事案件,參與處置省內涉外突發事件,辦理涉外公證、認證,承擔除經貿往來業務外的《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邀請函)的辦理工作,審批《外國留學人員來華簽證申請表》,負責新領館區建設協調工作。

領事保護處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境外我省公民、機構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協調、指導有關部門、省內各級政府處理領事保護和協助案件的辦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境外涉遼的突發事件,負責處置或協助處置重要涉外漁業糾紛的涉外事宜,宣傳和普及海外安保知識,開展預防性領事保護宣傳工作。

因公出國[境]管理處

擬訂我省有關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團組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歸口管理全省因公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審核、審批工作,審核、審批除外經貿、科技系統許可權外的出國(赴港澳)事項,審核、審批跨地區、跨部門團組和常駐國(港澳)外人員,指導出國(赴港澳)人員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出國(赴港澳)工作中出現的重大違紀事件,負責境外洽談項目的相關協調工作。

僑務服務處

貫徹落實國家僑務政策和相關法規,擬訂並督促執行涉僑政策法規,開展僑務法制宣傳,依法辦理涉僑身份認定、華僑回國定居及發放《歸僑僑眷證》等行政事項,依法維護華僑、華人、歸僑、僑眷及在遼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負責歸僑、僑眷救濟扶貧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捐贈管理協調工作,指導和協調社區僑務工作。

僑務聯絡處

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和港澳僑界的聯誼工作,承擔僑務對台工作,承辦有關涉僑事項的審核工作,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開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港澳處

承辦我省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聯繫的有關事務,負責指導和管理我省與香港、澳門因公往來的有關事務,負責我省公務人員因公赴港澳證件的簽發、管理工作,負責港澳記者在我省採訪的有關事宜,協同有關部門和地區推動與香港、澳門在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人事教育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外事僑務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計畫,協助國家部委選派駐外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教育處合署辦公。

人員編制

(略)

其他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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