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關稅

選擇關稅是對同一種進口商品,同時規定從價稅和從量稅兩種稅率,徵稅時選擇其中的一種進行課徵的關稅。一般情況下,在兩種稅率中,選擇稅額較大的徵收; 特殊情況下,如當時迫切需要多進口某種商品,也可按稅額較小的徵收。英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對某些進口商品採用選擇關稅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選擇關稅
  • 特點:在物價波動時稅款隨之變動
  • 方式:由海關選擇其中一項計征
  • 特徵:對財政收入及保護作用影響不大
名詞解釋,利與弊,

名詞解釋

是對同一種商品同時制定從價關稅徵收標準和從量關稅徵收標準,執行過程中由海關選擇其中一種計征。從價稅稅負較合理,在物價波動時稅款隨之變動,對財政收入及保護作用影響不大,但對低質低價的貨物抑制其進口的作用較差。從量稅計稅手續簡便,對質次價低的進口貨物抑制作用較強,但貨價迅速上漲時,財政收入和保護作用均相對降低。使用選擇關稅,海關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有利的標準徵稅,一般是選擇稅額較多的一種,只有在優惠稅率時才選擇稅額較低的一種。選擇關稅曾在一些國家試用過,結果不很理想。

利與弊

從理論上進,實行選擇關稅對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有利,但在執行過程中卻遇到許多麻煩。
首先,適宜於選擇關稅的進口產品必須量大,能夠在滿足海關徵收管理及市場調查經費開支後,有相當可觀的關稅收入。
第二,對大量進口產品徵收選擇關稅還要看進口商是否願意。
第三,實行兩套關稅稅率或不同稅則方法,其結果往往被他國視為歧視政策,有被報復或懲罰的危險。
第四,選擇關稅的確定,不僅受國內需求等因素的影響,而且受國際市場各種信息變動的左右;因此時常變化,使關稅失去其嚴肅性。
鑒於選擇關稅的上述缺陷,加占國際上通用的《新估價法規》反對海關使用選擇價格中較高者作為海關完稅價格的估價制度,這種徵稅標準也逐漸取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