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是為調整2017年關稅出台的方案。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於2016年12月19日發布,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 發布機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6年12月19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月1日
政策全文,內容解讀,

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
海關總署: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6年12月19日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
一、進口關稅稅率
(一)最惠國稅率。
1.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關稅減讓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繼續實施首次降稅,自2017年7月1日起實施第二次降稅(詳見附表1)。
2.自2017年1月1日起對822項進口商品實施暫定稅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將實施進口商品暫定稅率的商品範圍調減至805項(詳見附表2)。
(二)關稅配額稅率。
繼續對小麥等8類商品實施關稅配額管理,稅率不變。其中,對尿素、複合肥、磷酸氫銨3種化肥的配額稅率繼續實施1%的暫定稅率。繼續對配額外進口的一定數量棉花實施滑準稅(詳見附表3)。
(三)協定稅率。
根據我國與有關國家或地區簽署的貿易或關稅優惠協定,對有關國家或地區實施協定稅率:
1.中國與澳大利亞、巴基斯坦、瑞士、哥斯大黎加、冰島、韓國、紐西蘭、秘魯的自貿協定以及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項下的部分產品的協定稅率進一步降低(詳見附表4)。
2.中國與東協、智利、新加坡的自貿協定、亞太貿易協定以及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項下商品繼續實施協定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詳見附表4)。
(四)特惠稅率。
對有關最不已開發國家繼續實施特惠稅率,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詳見附表5)。
二、出口關稅稅率
對鉻鐵等213項出口商品徵收出口關稅,其中有50項暫定稅率為零(詳見附表6)。
三、稅則稅目
2017年,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與《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同步轉版(詳見附表7)。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詳見附表8)。經轉版和調整後,2017年稅則稅目數總計8547個。
附表:1.部分信息技術產品最惠國稅率表
2.進口商品最惠國暫定稅率表
3.關稅配額商品稅目稅率表
4.進口商品協定稅率表(暫略)
5.進口商品特惠稅率表(暫略)
6.出口商品稅率表
7.2016-2017稅則轉版對應表(一)、(二)(暫略)
8.進出口稅則稅目調整表

內容解讀

《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並報國務院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其中,2017年關稅調整將秉承創新驅動發展的理念,繼續鼓勵國內亟需的先進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進口,以進口暫定稅率方式降低積體電路測試分選設備、飛機用液壓作動器、高解析度硬碟式數字電影放映機零件、熱裂解爐、天然軟木塞等商品的進口關稅。為豐富國內消費者的購物選擇,還將降低鮪魚、北極蝦、蔓越橘等特色食品和雕塑品原件等文化消費品的進口關稅。為回應國民對醫療和健康的關注,降低生產抗癌藥所需的紅豆杉皮和枝葉、治療糖尿病藥所需阿卡波糖水合物的進口關稅。為充分發揮關稅對國內產業的保護作用,根據國內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情況,2017年對此前實行暫定稅率的丙稀酸鈉聚合物、具有變流功能的半導體模組、改性乙醇等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進行相應調整。2017年還將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關稅,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鋼坯、矽鐵等商品的出口關稅。
為擴大雙邊、多邊經貿合作,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2017年我國將繼續對原產於25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需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韓國、澳大利亞、紐西蘭、秘魯、哥斯大黎加、瑞士、冰島、巴基斯坦的自貿協定;商品範圍和稅率水平均維持不變的有中國與新加坡、東協、智利的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同時,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將適當增加實施零關稅的商品範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的商品範圍和稅率維持不變。
我國已於2016年9月15日實施了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首次降稅,2017年上半年將繼續實施,2017年7月1日起將實施第二次降稅,共涉及280多項商品。降稅商品主要包括信息通信產品、半導體及其生產設備、視聽產品、醫療器械、儀器儀表等。2017年還將繼續以進口暫定稅率方式執行APEC環境產品降稅承諾,並繼續給予有關最不已開發國家零關稅待遇。
2017年隨著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公約》商品分類目錄的修訂,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將有較大範圍的調整,主要涉及農業、化工、機電、紡織、木材等多個領域的商品。根據國內需要也對其他稅則稅目進行了適當調整。調整後,2017年我國稅則的稅目總數增加至8547個,稅目結構將更加符合國際貿易發展的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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