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方案

《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方案》是農業農村部印發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方案
  • 印發單位:農業農村部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29日
檔案全文,內容解讀,

檔案全文

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方案
“十三五”以來,遠洋漁業規範管理取得顯著成效,為遠洋漁業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為進一步提升監管能力,推動解決制約行業健康發展的難點堵點問題,穩定遠洋漁業生產經營秩序,推進“十四五”遠洋漁業規範有序高質量發展,維護我負責任大國形象,我部決定2022年開展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突出關鍵領域、聚焦重點問題、緊盯薄弱環節,強化規範管理,提高履約能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提升遠洋漁業發展質量。
二、行動目標
通過開展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強化監管、完善機制、提升素質,推進漁船監控等難點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船員管理等重點環節明顯改善、重點領域敏感海域監管切實加強,推動遠洋漁業綜合監管能力顯著提升,促進遠洋漁業企業合規履約生產,保障遠洋漁業生產秩序總體穩定,實現“管理出效益、規範提質量”,提高行業素質,提升質量效益。
三、行動任務
圍繞“漁船、企業、船員”三大主體,統籌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科研支撐單位等各方力量,實施五大專項行動。
(一)公海漁船履約提升行動
嚴格落實區域漁業組織養護管理措施,積極履行國際勤勉義務。重點針對遠洋漁船集中作業、尚無區域漁業組織管理的公海區域,實施更加嚴格的遠洋漁船履約監管措施。穩步實施公海魷釣漁船總量控制,合理最佳化作業漁場布局,規範魷釣漁船生產作業秩序,促進公海漁業資源科學養護和長期可持續利用。研究開展北印度洋公海自主休漁,科學養護印度洋中上層漁業資源,加強印度洋北部作業漁船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捕魚活動。繼續實施公海轉載管理,根據疫情情況適時派遣轉載觀察員隨船監督,積極推進運輸船安裝使用視頻監控,有效實施公海轉載管理。
(二)過洋性漁船合規提升行動
根據有關入漁國要求,落實雙方漁業管理規定,重點針對過洋性漁船監控及安保等方面強化監管。加強過洋性漁船安全管理,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船長第一責任,壓實屬地管理責任,保障安全生產;加強重點區域安保防範,因地制宜推進隨船安保,做好應急值守,嚴防發生涉外安全事件。加大雙邊溝通與合作力度,逐步建立雙邊協調機制,依法維護合法漁船權益,共同打擊非法捕魚活動。鼓勵遠洋漁業企業更多融入當地社會,帶動入漁國經濟發展與就業增收。
(三)遠洋漁業企業規範經營提升行動
深入實施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評估,將履約評估結果作為漁業發展支持政策的主要依據,通過正向激勵、反向倒逼,促進企業合規履約生產。推進完善遠洋漁業企業規範治理,支持遠洋漁業企業股份制改革,推進“船東”變“股東”,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鼓勵兼併重組,促進企業做優做強,進一步提升經營管理水平。
(四)遠洋漁業船員權益維護提升行動
推進遠洋漁業船員規範使用管理,切實維護船員合法權益,促進行業發展和漁區社會穩定。加大協調力度,壓實屬地責任,加強行業自律,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妥善解決船員使用有關問題。穩步推進外籍船員規範使用和管理,保障外籍船員合理待遇及工作條件。
(五)遠洋漁業綜合監管能力提升行動
升級遠洋漁船船位監測系統,完善船位監測數據採集及統計、重點區域監控、越界提醒、船位重疊報警等功能,強化船位及捕撈行為監測,開展遠洋漁船船位監測設備配備情況核查,加強自主衛星定位系統研究套用。推進遠洋漁船信息化管理,擴大實施遠洋漁船電子漁撈日誌,制定遠洋漁船視頻監控設備安裝標準規範,逐步在捕撈重點品種或重點區域作業漁船推廣安裝視頻監控設備。支持中國遠洋漁業協會研究開展公海漁船漁獲物可追溯試點,為全面建立遠洋自捕水產品可追溯制度積累經驗。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要堅持疫情防控和遠洋漁業發展兩手抓、兩手硬,結合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於促進“十四五”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突出重點關鍵領域,堅持穩中求進,做好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工作,推進本地區本單位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我部將成立由漁業漁政管理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領導任副組長的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領導小組,各地要明確一名廳局級負責同志擔任行動負責人,主管處室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一名工作人員擔任聯絡員。
(二)積極宣傳引導。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及中國遠洋漁業協會要加強宣傳發動和輿論引導,並將日常工作與“監管提升年”行動一起研究、一起布置,同步推進、同步落實。引導遠洋漁業企業積極參與和落實五大專項行動,努力營造“規範管理永遠在路上”的輿論氛圍,推動實現“管理出效益、規範提質量”,切實提高行業素質,提升發展質量效益。
(三)落實主體責任。各遠洋漁業企業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採取必要措施,全力解決安全生產、履約合規、船員使用等方面問題。要積極配合地方主管部門、中國遠洋漁業協會及有關技術支撐單位,按照要求配備漁船電子漁撈日誌和視頻監控設備並認真報送數據,切實加強重點海域及過洋性漁船管理,爭創履約評估優秀單位。
(四)開展評選表揚。鼓勵各級漁業漁政主管部門對提升監管能力積極建言獻策,主動擔當作為,做好所屬企業及漁船管理服務。對認真妥善處理涉外安全事件、屬地監管責任落實好的地方主管部門給予通報表揚,對履約評估連續3年進入前20名的企業給予表揚。

內容解讀

農業農村部印發《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部署開展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進一步提升遠洋漁業監管能力,穩定生產經營秩序,推進“十四五”遠洋漁業規範有序高質量發展。
《方案》提出,要牢牢把握遠洋漁業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突出關鍵領域、聚焦重點問題、緊盯薄弱環節,強化規範管理,提高履約能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強,提升遠洋漁業發展質量。
《方案》明確,通過開展遠洋漁業“監管提升年”行動,推動遠洋漁業綜合監管能力顯著提升,保障遠洋漁業生產秩序總體穩定,實現“管理出效益、規範提質量”,提高行業素質,提升質量效益。
《方案》主要針對遠洋漁業“企業、漁船、船員”三大主體,統籌省市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履約支撐單位三方力量,開展公海漁船履約提升、過洋性漁船合規提升、遠洋漁業企業規範經營提升、遠洋漁業船員權益維護提升、遠洋漁業綜合監管能力提升等五大行動,推動遠洋漁業企業履約能力逐步提升、漁船監控難點問題得到有效治理、船員管理薄弱環節明顯改善。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圍繞《方案》主要目標,推動各地落實《方案》重點任務,有效提升遠洋漁業企業規範發展與國際履約能力,持續推進遠洋漁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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