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梅汝璈著書籍)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梅汝璈著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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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作者梅汝璈,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 作者:梅汝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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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作 者梅汝璈
出 版 社法律出版社

編輯推薦

梅汝璈——主持東京審判的惟一中國法官,惟一親身見證日本戰犯審判的全程實錄,1962-1965歷時三年親筆撰寫,稿未完,含冤逝。
展示鮮為人知的審判內幕:
·長我中華志氣的法官坐席風波;
·東條英機自殺醜聞;
·盟軍總部的四次逮捕令;
·二十八名被告戰犯的挑選;
·對日本主要戰犯的起訴書;
……

內容推薦

該書對東京審判的過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和總結,其中包含了許多珍貴的史實和故事,附有大量歷史照片。
梅汝璈在書中說:“我不是復仇主義者,我無意於把日本軍國主義欠下我們的血債寫在日本人民的賬上。但是,我相信,忘記過去的苦難可能招致未來的災禍。”
東京審判是抗日戰爭的歷史總結,對發動戰爭的首惡元兇進行審判和懲罰,使正義徹底得到伸張。梅先生在東京法庭的很多努力維護了中華民族的尊嚴,在十分不利的背景下,使得這些戰犯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十分令人敬佩。
梅汝璈先生在遠東國際大審判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作為東京審判中惟一的中國法官,梅汝璈是東京法庭審判的核心人物,親身經歷了東京審判的全過程。東京審判中對審判進程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的法官會議是秘密進行的,除了蘇聯法官因不通英語而被允許攜帶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包括新聞記者等均不得參加,因此會議討論的情況只有法官才能知曉。梅汝璈是惟一能夠參加這一會議的中國人,也是惟一能夠代表中國利益和立場說話的法官。
在歷時兩年半、開庭818次的漫長過程中,梅先生始終堅持法律原則,有禮有節,在“法官席位之爭”、“起草判決書”和“堅持死刑處罰”等關鍵時刻,用自己的智慧、勇氣和學識維護了祖國的尊嚴和人民的利益,贏得了世界的讚賞與尊重。
1962年,梅汝璈開始撰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至1965年被迫中止,該書計畫內容為七章,最終只完成了前四章。1973年,梅汝璈懷著對未能寫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這本巨著的遺憾,在北京與世長辭,終年69歲。遺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一書(即本書),由其後人梅小璈整理後,於198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並於2005年再版。
該書同時收錄了梅先生於1962年為揭露日本右翼勢力復活軍國主義陰謀而寫的《關於谷壽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一文。

目錄

序 王鐵崖
導讀:梅汝璈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 何勤華
第一章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設立及其管轄權
一、主要戰犯的國際審判: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創舉
二、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戰犯國際審判的失敗經驗
三、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準備工作
四、兩個國際軍事法庭設立的經過
五、國際軍事法庭的管轄權
六、甲級戰犯與國際審判
第二章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憲章及組織
一、憲章的內容概述
二、法庭的地址及布置
三、法庭的成員:法官與庭長
四、起訴機關:國際檢察處
五、被告辯護組織:日美辯護律師
六、法庭的行政事務與人事安排
第三章 日本主要戰犯的逮捕與起訴
一、盟軍總部對主要戰犯的四次逮捕令
二、國際檢察處對戰犯們的調查工作及起訴準備
三、二十八名被告戰犯的挑選及其簡歷
四、中美英蘇等十一國對日本主要戰犯的起訴書
五、起訴書的特點和缺點
第四章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訊程式
一、法庭憲章中關於審訊進程的基本規定
二、作證檔案的提出及採納的程式
三、證人出庭作證及受訊的程式
四、不出庭證人的宣誓書及被告的偵訊口供
五、對法庭審訊程式的批評
附錄一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憲章
附錄二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程式規則
附錄三 十一國法官簡介
附錄四 關於谷壽夫、松井石根和南京大屠殺事件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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