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期外匯

遠期外匯

遠期外匯交易(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又稱期匯交易,是指交易雙方在成交後並不立即辦理交割,而是事先約定幣種、金額、匯率、交割時間等交易條件,到期才進行實際交割的外匯交易。遠期外匯業務即預約購買與預約出賣的外匯業務,亦即買賣雙方先簽訂契約,規定買賣外匯的幣種、數額、匯率和將來交割的時間,到規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契約規定,賣方交匯,買方付款的外匯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期外匯
  • 外文名: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
  • 又稱期匯交易
  • 屬於:外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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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遠期外匯

出口商以短期信貸方式出賣商品,進口商以延期付款方式買進商品的情況下,從成交到結算這一期間對他們來講都存在著一定的外匯風險。因匯率的波動或上(下)浮動,出口商的本幣收入可能比預期的數額減少,進口商的本幣支付可能比預期的數額增加。
遠期外匯遠期外匯
在國際貿易實務中,為了減少外匯風險,有遠期外匯收入的出口商可以與銀行訂立出賣遠期外匯的契約,一定時期以後,按簽約時規定的價格將其外匯收入出賣給銀行,從而防止匯率下跌,在經濟上遭受損失;有遠期外匯支出的進口商也可與銀行簽定購買遠期外匯契約, 一定時期以後,按簽約時規定的價格向銀行購買,從而防止匯率上漲而增加成本負擔。此外,由於遠期外匯買賣的存在,也便於有遠期外匯收支的出、進口商核算其出、進口商的成本,確定銷售價格,事先計算利潤盈虧。

注釋

出口賣方收入外匯
進口 買方 支出外匯

交易方式

直接性質

指直接在遠期外匯市場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場進行相應的交易。銀行對於遠期匯率報價,通常並不採用全值報價,而是採用遠期匯價和即期匯價之間的差額,即基點報價。遠期匯率可能高於或低於即期匯率

期權性質

公司或企業通常不會提前知道其收入外匯的確切日期。因此,可以與銀行進行期權外匯交易,即賦予企業在交易日後的一定時期內,如5-6個月內執行遠期契約的權利。
即期和遠期結合型的遠期外匯交易
附:銀行間遠期外匯市場會員資格備案情況表
序號 會員名稱
8美國花旗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9瑞士信貸第一波士頓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英國渣打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行
11 荷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2 法國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3 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4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6美國摩根大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日本三井住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8 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3 恒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4 法國巴黎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25 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26日本三菱東京日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7 荷蘭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8德國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29 法國巴黎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0 比利時富通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1義大利聖保羅意米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2美國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3法國東方匯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4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7美國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38德國德累斯登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9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公眾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0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42美國銀行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43法國外貿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4 德國西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5荷蘭合作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6 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47 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48日本瑞穗實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遠期外匯遠期外匯
49 上海銀行
50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1 德國北德意志州銀行上海分行
52比利時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3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銀行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4 澳大利亞和紐西蘭銀行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5日本瑞穗實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7 新加坡星展銀行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58 法國興業銀行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59 新加坡大華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0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63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5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66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7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廣州分行
68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69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重慶分行
70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大連分行
71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廈門分行
72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基本術語

升水

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率高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升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5,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393.此時馬克升水。

貼水

當某貨幣在外匯市場上的遠期匯價低於即期匯率時,稱之為貼水。如,即期外匯交易市場上美元兌馬克的比價為1:1.7393,三個月期的一美元兌馬克價是1:1.75.此時馬克貼水。

套算匯率

兩種貨幣之間的價值關係,通常取決於各自兌換美元的匯率。如1英鎊=2美元,且1.5德國馬克=1美元,則3馬克=1英鎊,兩種非美元之間的匯率,便稱為套算匯率。
(註:德國現已加入歐盟,使用歐元)

交易特點

特點

(1)雙方簽訂契約後,無需立即支付外匯或該國貨幣,而是延至將來某個時間;
(2)買賣規模較大;
(3)買賣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保值,避免外匯匯率漲跌的風險;
(4)外匯銀行與客戶簽訂的契約須經外匯經紀人擔保。
此外,客戶還應繳存一定數量的押金或抵押品。當匯率變化不大時,銀行可把押金或抵押品抵補應負擔的損失。當匯率變化使客戶的損失超過押金或抵押品時,銀行就應通知客戶加存押金或抵押品,否則,契約就無效。客戶所存的押金,銀行視其為存款予以計息。

主要作用

1、進出口商預先買進或賣出期匯,以避免匯率變動風險
匯率變動是經常性的,在商品貿易往來中,時間越長,由匯率變動所帶來的風險也就越大,而進出口商從簽訂買賣契約到交貨、付款又往往需要相當長時間(通常達30天~90天,有的更長),因此,有可能因匯率變動而遭受損失。進出口商為避免匯率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就想盡辦法在收取或支付款項時,按成交時的匯率辦理交割。
遠期外匯遠期外匯
2、外匯銀行為了平衡其遠期外匯持有額而交易
遠期外匯持有額就是外匯頭寸(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進出口商為避免外匯風險而進行期匯交易,實質上就是把匯率變動的風險轉嫁給外匯銀行。外匯銀行之所以有風險,是因為它在與客戶進行了多種交易以後,會產生一天的外匯"綜合持有額"或總頭寸(overall position),在這當中難免會出現期匯和現匯的超買或超賣現象。這樣,外匯銀行就處於匯率變動的風險之中。為此,外匯銀行就設法把它的外匯頭寸予以平衡,即要對不同期限不同貨幣頭寸的餘缺進行拋售或補進,由此求得期匯頭寸的平衡。
在出現期匯頭寸不平衡時,外匯銀行應先買入或賣出同類同額現匯,再拋補這筆期匯。也就是說用買賣同類同額的現匯來掩護這筆期匯頭寸平衡前的外匯風險。其次,銀行在平衡期匯頭寸時,還必須著眼於即期匯率的變動和即期匯率與遠期匯率差額的大小。
3、短期投資者或定期債務投資者預約買賣期匯以規避風險
在沒有外匯管制的情況下,如果一國的利率低於他國,該國的資金就會流往他國以謀求高息。假設在匯率不變的情況下紐約投資市場利率比倫敦高,兩者分別為 9.8%和7.2%,則英國的投資者為追求高息,就會用英鎊現款購買美元現匯,然後將其投資於3個月期的美國國庫券,待該國庫券到期後將美元本利兌換成英鎊匯回國內。這樣,投資者可多獲得2.6%的利息,但如果3個月後,美元匯率下跌,投資者就得花更多的美元去兌換英鎊,因此就有可能換不回投資的英鎊數量而遭致損失。為此,英國投資者可以在買進美元現匯的同時,賣出3個月的美元期匯,這樣,只要美元遠期匯率貼水不超過兩地的利差(2.6%),投資者的匯率風險就可以消除。當然如果超過這個利差,投資者就無利可圖而且還會遭到損失。這是就在國外投資而言的,如果在國外有定期外匯債務的人,則就要購進期匯以防債務到期時多付出該國貨幣。

買賣

概念

指為滿足客戶對外支付及防範匯率風險的要求而進行的可自由兌換貨幣之間的遠期外匯買賣業務,具體包括固定交易日交易和擇期交易兩種。

優勢

1、固定交易日交易可以幫助公司企業為將來收付的外匯鎖定換匯成本,達到保值的目的,方便企業財務人員準確預測成本收益情況;
2、公司企業在未來將有外匯收付發生,然而又不能確定具體日期的,可選擇與銀行敘做擇期交易。企業可藉此獲得靈活選擇交易日的便利,也可以即時把握匯率變動的有利機會,將即期交易遠期交易結合運作。

報價

在遠期外匯交易中,外匯報價較為複雜。因為遠期匯率不是已經交割,或正在交割的實現的匯率,它是人們在即期匯率的基礎上對未來匯率變化的預測。在後面的難點分析中我們將對其進行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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