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宜昌市委辦公室、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遠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宜辦文〔2010〕5號)和中共遠安縣委、遠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遠安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遠發〔2010〕7號)精神,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為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遠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區:遠安縣
  • 類型: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職責調整,主要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調研、督查和綜合協調、審核把關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將縣委統戰部僑務工作職責劃入縣政府辦公室。
(三)增加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
(四)增加負責全縣金融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的職責。
(五)增加管理縣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辦公室的職責。
(六)加強為重點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七)增加縣政府部門的目標管理職責。
(八)增加負責縣人民防空工作職責。
(九)增加負責電子政務工作職責。

主要職能

(一)負責縣政府的日常文書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負責縣政府各種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反映的重要問題,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縣直各部門對國務院和省、市、縣政府決定事項的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縣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重要突發事件、重大災情和重大事故。
(八)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時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饋,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服務。
(九)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辦理縣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與提案工作。
(十一)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受理縣長專線電話,及時反映信訪、縣長專線電話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和建議。
(十二)負責協調全縣經濟體制改革方面的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機關事務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扶貧開發辦公室、宜昌高新技術開發區遠安工業園管理委員會和其他歸口縣政府辦公室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政府辦公室設14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常務會議和全縣綜合性會議、重大活動的聯絡、會務工作;負責重要接待的聯絡和辦公室日常接待管理工作;負責編寫縣政府大事記;負責本辦公室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職工教育管理,以及黨群組織、紀檢監察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工作;負責本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辦公室業務綜合工作。
(二)文書科
負責來文簽收、登記、分辦、傳閱、送批、回復工作;負責發文編號、用印、覆核、分發工作;負責公文交換、清退、立卷、歸檔、銷毀、保密工作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鑑、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
(三)應急管理辦公室(縣長專線辦公室)
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救助等工作,負責全縣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縣政府政務值班工作,組織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負責縣長專線電話的管理,處理人民來信,接待民眾來訪;負責上級轉辦信訪件的處理、回復。
(四)工交貿易科
負責工業經濟、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生產、經濟商務、信息產業、企業改革、招商、國土資源、質監、電力、通信、郵政、菸草專賣、國防軍工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計畫財稅科
負責發展改革、移民、財政、審計、稅務、統計、物價、法制、對口支援、行政許可、國資、金融發展、保險、工商、個體私營經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工作。
(六)農業科
負責農業、林業、水利水電、防汛抗旱、氣象、農業生產救災、糧食、扶貧開發、民政、殘疾人工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社會發展科
負責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食品藥品監管、人口和計畫生育、城建、城管、環保、房管、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地方志、旅遊、民族宗教、地震、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八)政務督查科(對外稱縣政府政務督查室)
組織擬定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規劃,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與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督查;負責全縣政府系統督查工作的業務指導,指導、協調、綜合辦公室有關科室的經常性督查工作;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全體(擴大)會議、常務會議、縣政府領導專題辦公會議和現場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重點項目的督查落實;負責上級機關交辦件、批辦件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批示的登記、分辦、轉辦、督查和落實情況報告;負責上級和縣人大、縣政協交政府系統辦理的建議、提案的分辦、轉辦和督查落實;承擔縣政府與縣人大、縣政協聯繫的服務工作;負責編髮《政府督辦通報》。
(九)信息科
負責收集、整理、報送政務信息;負責縣政府領導對信息批示的交辦和落實情況的反饋;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負責編髮《遠安快報》。
(十)調研科(對外稱縣政府研究室)
負責縣政府政策性檔案、縣政府工作總結、縣政府在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上的工作報告,以及縣政府領導重要講話稿的起草;重點對經濟工作運行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縣政府決策提出建議;編制全縣經濟工作情況通報。
(十一)電子政務與信息公開科
負責縣政府信息公開和指導、監督工作;負責全縣電子政務辦公、業務系統的建設和推廣套用工作;負責辦公室計算機網路的管理及計算機系統安全保密工作;對辦公室信息化工作的發展提出計畫和建議;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設備的採購計畫制訂、管理和維護;負責縣政府視頻會議室設備管理。
(十二)人防科
負責人防重要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機要、信訪、綜合統計等工作;負責擬訂人民防空工程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重點人民防空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竣工驗收相關服務工作;承擔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監管責任;負責擬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的建設規劃、計畫和保障方案,保障指揮通信暢通;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民防空教育計畫,開展人民防空知識教育工作。
(十三)外事僑務科
負責對外開放、涉外經濟、涉外事務、港澳台僑事務、與三江航天集團合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四)綜合科
負責縣政府部門目標責任制工作;負責監察、公安、司法、國家安全、機關事務、招投標管理、徵兵、消防、行政服務中心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工會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人防辦副主任1名,外事僑務辦副主任1名,科室領導職數14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縣法制辦公室、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二)成立遠安縣電子政務辦公室,為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電子政務和政府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建設的統一規劃指導,政策擬訂與實施、推廣運用的組織協調,工作的督辦檢查與績效考評;負責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公開的指導、監督和考核,承擔縣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具體工作;承擔縣級電子政務的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電子政務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核定遠安縣電子政務辦公室事業編制4名。
(三)保留縣政府機關服務中心為縣政府辦公室管理的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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