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庭錄(宋代)

過庭錄(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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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范公偁(1126—1158)著。《過庭錄》一卷,一百一十四條,不見諸家著錄。書中多述祖德,皆於紹興十七、八年(1147-1148)間聞之於父者(范直方1083—1152),故名《過庭錄》。“過庭”,出自《論語·季氏》之“鯉趨而過庭”語,是父親教誨子弟的言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過庭錄
  • 作者:范公偁
  • 時代:南宋
  • 內容:一卷,一百一十四條
簡介,常見選段,原文,譯文,注釋,另附選段,

簡介

南宋范公偁(1126—1158)著。《過庭錄》一卷,一百一十四條,不見諸家著錄。書中多述祖德,皆於紹興十七、八年(1147-1148)間聞之於父者(范直方1083—1152),故名《過庭錄》。“過庭”,出自《論語·季氏》之“鯉趨而過庭”語,是父親教誨子弟的言止。 范公偁,是范仲淹的玄孫、范純仁(1027—1101)的曾孫,生平無考。所著是一部學術史料價值較高的筆記,是研究范氏家族珍貴的資料。
《過庭錄》主要記述范仲淹(989—1052)等祖輩事跡,有關施政、家訓等方面的內容,多切實有據,極度少溢美之詞,涉及宋朝大政、變法、官制等記載,亦可作正史研校之用。另外對宋朝文人名士、詩文雜事均有兼及,且保留了一些名家名作之外的詩詞文句和佚事,如謂詩“在意而不在言”;又引歐陽修語,言詩不應只寫草木,而應“作人言”。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曰:“純仁之曾孫也。其書多述祖德,皆紹興丁卯戊辰間聞之其父,故命曰《過庭》。語不溢美,猶有淳實之遺風。惟純禮自政府出守潁昌,史以為王詵之譖,此則以為中官閻守忠之譖,則未知孰是也。中亦間及詩文雜事,如記宋祁杜詩實下虛成語,記蘇軾論中嶽畫壁似韓愈南海碑語,皆深有理解。其記蘇、黃集外文及燕照鄰、崔鷃諸人詩詞,亦多可觀。獨黃須翁傳即李靖、虬髯客事,而稱為已佚之異書,則偶誤記耳。”
今有:《墨莊漫錄·過庭錄·可書》孔凡禮等點校,中華書局,唐宋史料筆記叢刊,2002年版。

常見選段

原文

滕子京負大才,為眾忌疾,自慶陽帥謫巴陵,憤郁頗見辭色。文正與之同年,友善,愛其才,恐後貽(遺留)禍。然滕豪邁自負,罕受人言,正(文正)患無隙以規之。子京忽以書抵文正,求《岳陽樓記》。故《記》中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其意蓋在諫故人耳。

譯文

滕子京依仗著有才華,遭到許多人的嫉妒,從慶陽統帥降職到巴陵郡,他的悲憤鬱悶之情常常表現在文章中和臉上。范仲淹和他同年考中進士,兩人關係很好,也很愛惜他的才華,害怕他以後遭到迫害。然而滕子京豪邁自負,很少聽別人規勸,范仲淹正擔心沒有機會來規勸他。滕子京忽然寫信給范仲淹,請求他寫《岳陽樓記》。所以《岳陽樓記》中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他的意思大概是在規勸好友了。

注釋

(1)《岳陽樓記》:作者范仲淹,字希文,謚(shì)號文正,世稱範文正公,蘇州吳縣(現江蘇蘇州)人,北宋政治家、文學家。
(2)負:依仗。
(3)貽:遺留。
(4)正:指文正,范仲淹的諡號。
(5)罕:很少。
(6)患:擔憂,害怕。
(7)規:勸誡。
(8)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出自范仲淹的《岳陽樓記》,譯為:不因為外物(好壞)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以,因為。(註:本句運用了互文的修辭手法)
(9)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出自范仲淹的《岳陽樓記》,譯為:在天下人擔憂之前先擔憂,在天下人享樂之後才享樂。先,名詞用作動詞,在……之前;後,名詞用作動詞,在……之後。
(10)蓋:原來是,大概。
(11)所:針對
(12)故:因此
(13)書:書信

另附選段

許昌筆人郭純隸,業甚精,遠人多求之。所入日限五千,數足,不論早暮,閉肆出遊,恣其所之,盡醉始回,雖寒暑不失。一日大雨,先子至西湖,見郭夫婦並酩酊笑歌而來,因謂曰:“不家居飲酌為安乎?”郭笑曰:“家中非無酒,但飲之不佳耳。”識者或偉之。
“所入日限五千,數足,不論早暮,閉肆出遊,恣其所之,盡醉始回,雖寒暑不失”這是通達灑脫的工作與人生態度,工作時好好工作,生活時好好享受生活,工作與生活兩不誤。而看看現代人,忙碌的工作擠榨得生活空間都快沒有了。 在大雨中“見郭夫婦並酩酊笑歌而來”,我想這對夫婦的生活一定是充滿情趣而清逸的。現在這種夫妻應該是很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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