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場人物

【過場人物】 原指戲曲舞台上的配角,’即跑龍套的人物,台詞不多或沒有台詞。現指敘事文學作品中為配合主要人物的塑造、情節發展的需要而出現的民眾性人物。過場人物的特點是:或為陪襯主要人物而偶爾露面,或表現一種社會環境、烘托某種氣氛。錢杏屯|j的五幕歷史劇《李闖王》,描述李自成領導農民起義推翻了明朝統治後,部分首領被勝利沖昏了頭腦,肆行無忌,鬧得分裂不和,導致清兵入關,最後歸於失敗的故事。在第一幕中,為了表現人民盼望推翻腐朽的明朝政權,歌頌農民起義軍是正義之師,劇本出現了花鼓女和花鼓男這兩個過場人物。花鼓女還唱了幾段“迎闖王”的花鼓詞,說了幾句話;而花鼓男既沒有唱詞,也沒有說白,只配合著花鼓女的說唱而敲了幾次鑼鼓。這兩個人物,就屬於為表現社會環境而出現的過場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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