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指南

運城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需在嬰兒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

基本介紹

  • 業務名稱:新生兒申報出生登記
  • 收費標準:不收費
  • 辦理時限:手續齊備 當場辦理
  • 辦理單位:嬰兒父母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辦理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

辦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意見的通知》(國發24號)、公安部《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工作規範》(公通字56號)等有關規定。

申請條件

嬰兒(包括超計畫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後父母親出具以下材料均可申請。

申請材料

1、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非婚生除外);
3、父母親居民身份證、戶口簿(一方死亡或離異等情形的只提供一方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4、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居委會、村委會證明以及社區民警的調查報告。

辦理程式

新生嬰兒出生一個月內,由其父親或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持上述材料到新生嬰兒擬落戶地的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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