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蔡元振序

《送蔡元振序》是北宋文學家曾鞏所作的一篇贈序。作者在文章一面主張恢復古代的下屬官吏聘請制,一面要求各級下屬官吏勇於任事,盡職盡責,發揮主動精神。作者提倡在上下級關係上,既不要苟且求同,不負責任,也不要態度偏激,加劇矛盾,而要在忠於職守的前提下,掌握好適當的分寸。文章採用對比手法,兩兩對照,層層剖析,語調溫和,說理透闢,具有補偏救弊的求實精神。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送蔡元振序
  • 創作年代:北宋
  • 作品體裁:序
  • 作者:曾鞏
  • 作品出處:《元豐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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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全國各地的從事,只知道對上司的意見隨聲附和的人實在太多了,幸而有才能的從事,看到當地政事上的漏洞,也不過在家裡嘆氣,在路上發牢騷罷了,他那種輕慢超脫的樣子,根本就沒把政事當自己的事。如果與這種態度相反,就會激化與上司的矛盾。而激化矛盾,又有什麼用呢?要想找一個主動承擔責任的人實在太少。在地方上當從事是這樣,在朝廷上當公卿士丈夫的人,不這樣的又有幾個呢!
臨川蔡元振君,到汀州去作從事,開始嘗試著進行政事活動。汀州如果被太守治理得好,蔡君就可以合抱兩手閒坐無事了;如果治理得不好,人們就看蔡君你的了。你既不要激化與上司的矛盾,也不要一味隨聲附和,凡事只要做得適合分寸就好,這是蔡君你的責任啊。如果將來有一天到朝廷上做官,會都照這樣辦就行了,這也是蔡君你的責任啊。你怎么能不自勤自勉呢?蔡君臨行前,來求我寫一篇文章,所以寫了這篇贈序送給他。

創作背景

《送蔡元振序》大約為嘉祐六年(1061年)至熙寧二年(1069年)作者在史館任職期間作。當時好友蔡元振任“從事”之職於汀州,上任前,曾請作者為其留言贈別。作者於是寫了這篇文章。

作品鑑賞

文學賞析

第一段評論古今之州從事任命制度的不同與其影響。作者採用對比手法,讓讀者在比較中認識兩種任命制度的優劣,因此,先列舉古今之不同。古代“州從事”的任命,是“自辟士”;現在的“州從事”,“皆命於朝”。前者,太守與州從亭之間,可以“雙向選擇”,“如不得志,去之可也”;後者,“守不得擇士,士亦不得擇所從”,沒有“雙向選擇”的權利,如果“不得其志,未可以輒去也”。前者,“賓主相得”,互相配合、協助,雙方的優勢就更能發揮,“相得”而“益彰”:後者,則“賓主豈盡相得哉?”作者以“賓主相得”與否,深刻地顯示了兩種任命制度的優劣。作者並不是一味對比下去,一旦藉助對比,闡明實質,作者就把作為陪襯的一方去掉。作者終止了“古之從事”制度的論述,只專題談“今之從事”制度的弊端。在議論這些弊端的影響時,作者不是僅列舉現象而已,他還加上自己的判斷和主張,幾處寫了“可乎?不可也”。如“舍己之是而求與之同,可乎?不可也”,“守不自任其責,已亦莫之任也,可乎?不可也。”這些地方,鮮明地表現了他的觀點、立場、主張。一問一答,發人深省。
第二段批評“今之從事”、“公卿、士大夫”不能自任其責的現象。’從事不能自任其責,表現有二:一是“惟其守之同者”,即一味附和州守的意見,言外之意是,沒有自己的意見;二是,看出州政的不足,也只不過在屋裡嘆息番,在路上議論一番罷了,決不伸張正確意見。作者由此舉一反三,做從事的是這樣,公卿、夫夫在朝廷,不這樣的又能有多少人呢?把批判的鋒芒,指向了整個官場。
第三段,寫對蔡元振上任的勉勵。勉勵蔡元振作官,以“義”為原則,政績必盛大美好。
這篇贈序勉勵蔡元振赴汀州任從事後應正確處理與州守的關係,不要過激,更不能苟同,應負起職責,當為則為。文章批駁了把州從享關心政事攻擊為“立異”“侵官”的觀點,體現出作者對國事民政的強烈責任感。作者文筆犀利,善於揭示議論對象靈魂深處的齷齪。駁論有力,前後照應細密,語淡而有味。

名家點評

南宋·黃震《黃氏日抄》:《送蔡元振序》謂古之從事皆自辟而令命於朝,然惟其守之同者多矣。為從事乃爾,於朝廷不爾者其幾耶?
·何焯《義門讀書記》:此文反近李習之。

作者簡介

曾鞏(1019—1083年),字子固,建昌南豐(今江西南豐)人。少有文名,十八歲入京赴試,與王安石交遊。宋仁宗慶曆元年(1041年)太學肄業,為歐陽修所賞識。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進士,長期擔任地方官職,政績卓著。擅長散文,是歐陽修倡導的詩文革新運動的積極參與者,文章論證委曲周詳,風格簡練厚重,布局完整謹嚴,節奏舒緩閒雅,長於說理而短於抒情。為“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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