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農藥安全使用標準,是指為安全合理使用農藥,防止和控制農藥對農產品和環境的污染,保障人體健康,促進農業生產而制訂的標準。該標準規定了不同劑型農藥常用藥量、最高用藥量、施藥方法、最多施用次數、最後一次施藥離收穫的天數(安全間隔期)等。適用於為防治農作物(包括糧食、棉花、蔬菜、果樹、菸草、茶葉和牧草等作物)的病蟲草害而使用的農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藥安全使用標準
  • 外文名:Using pesticide safety standards
  • 發布:農牧漁業部/衛生部發布
  • 性質:政策
  • 時間:1982年6月5日
簡介,農藥分類,使用範圍,購買事項,防護措施,

簡介

施用化學農藥,防治病、蟲、草、鼠害,是奪取農業豐收的重要措施。如果使用不當,亦會污染環境和農畜產品,造成人、畜中毒或死亡。為了保證安全生產,特作如下規定:

農藥分類

根據目前農業生產上常用農藥(原藥)的毒性綜合評價(急性口服、經皮毒性、慢性毒性等),分為高毒、中等毒、低毒三類。
1、高毒農藥 有3911、蘇化203、1605、甲基1605、1059、殺螟威、久效磷、磷胺、甲胺磷、異丙磷、三硫磷、氧化樂果、磷化鋅、磷化鋁、氰化物、呋喃丹、氟乙醯胺、砒霜、殺蟲脒、西力生、賽力散、潰瘍淨、氯化苦、五氯酚、二溴氯丙烷、401等。
2、中等毒農藥 有殺螟松、樂果、稻豐散、乙硫磷、亞胺硫磷、皮蠅磷、六六六、高丙體六六六、毒殺芬、氯丹、滴滴涕、西維因、害撲威、葉蟬散、速滅威、混滅威、抗蚜威,倍硫磷、敵敵畏、擬除蟲菊酯類、克瘟散,稻瘟淨、敵克松、402、福美砷、稻腳青、退菌特、代森銨、代森環、242滴、燕麥敵、毒草胺等。
3、低毒農藥 有敵百蟲、馬拉松、乙醯甲胺磷、辛硫磷、三氯殺蟎醇、多菌靈、托布津、克菌丹、代森鋅、福美雙、萎銹靈、異稻瘟淨、乙磷鋁、百菌清、除草醚、敵稗、阿特拉津、去草胺、拉索、殺草丹、2甲4氯、綠麥隆、敵草隆、氟樂錄、苯達松、茅草枯、草甘膦等。
高毒農藥只要接觸極少量就會引起中毒或死亡。中、低毒農藥雖較高毒農藥的毒性為低,但接觸多,搶救不及時也會造成死亡。因此,使用農藥必須注意經濟和安全。

使用範圍

凡已訂出“農藥安全使用標準”的品種,均按照“標準”的要求執行。尚未制定“標準”的品種,執行下列規定:
1、高毒農藥 不準用於蔬菜、茶葉、果樹、中藥材等作物,不準用於防治衛生害蟲與人、畜皮膚病。除殺鼠劑外,也不準用於毒鼠。氟乙醯胺禁止在農作物上使用,不準做殺鼠劑。“3911”乳油只準用於拌種,嚴禁噴霧使用。呋喃丹顆粒劑只準用於拌種、用工具溝施或戴手套撒毒土,不準浸水後噴霧。
2、高殘留農藥 六六六、滴滴涕、氯丹,不準在果樹、蔬菜、茶樹、中藥材、菸草、咖啡、胡椒、香茅等作物上使用。氯丹只準用於拌種,防治地下害蟲。
3、殺蟲脒 可用於防治棉花紅蜘蛛、水稻螟蟲等。根據殺蟲脒毒性的研究結果,應控制使用。在水稻整個生長期內,只準使用一次。每畝用25%水劑2兩,距收割期不得少於40天,每畝用25%水劑四兩,距收割期不得少於70天。禁止在其他糧食、油料、蔬菜、果樹、藥材、茶葉、菸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在防治棉花害蟲時,亦應儘量控制使用次數和用量。噴霧時,要避免人身直接接觸藥液。
4、禁止用農藥毒魚、蝦、青蛙和有益的鳥獸。

購買事項

1、農藥由使用單位指定專人憑證購買。買農藥時必須注意農藥的包裝,防止破漏。注意農藥的品名、有效成份含量、出廠日期、使用說明等,鑑別不清和質量失效的農藥不準使用。
2、運輸農藥時,應先檢查包裝是否完整,發現有滲漏、破裂的,套用規定的材料重新包裝後運輸,並及時妥善處理被污染的地面、運輸工具和包裝材料。搬運農藥時要輕拿輕放。
3、農藥不得與糧食、蔬菜、瓜果、食品、日用品等混載、混放。
4、農藥應集中在生產隊、作業組或專業隊設專用庫、專用櫃和專人保管,不能分戶保存。門窗要牢固,通風條件要好,門、櫃要加鎖。
5、農藥進出倉庫應建立登記手續,不準隨意存取。
四、農藥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1、配藥時,配藥人員要戴膠皮手套,必須用量具按照規定的劑量稱取藥液或藥粉,不得任意增加用量。嚴禁用手拌藥。
2、拌種要用工具攪拌,用多少,拌多少,拌過藥的種子應儘量用機具播種。如手撒或點種時必須戴防護手套,以防皮膚吸收中毒。剩餘的毒種應銷毀,不準用作口糧或飼料。
3、配藥和拌種應選擇遠離飲用水源、居民點的安全地方,要有專人看管,嚴防農藥、毒種丟失或被人、畜、家禽誤食。
4、使用手動噴霧器噴藥時應隔行噴。手動和機動藥械均不能左右兩邊同時噴。大風和中午高溫時應停止噴藥。藥桶內藥液不能裝得過滿,以免晃出桶外,污染施藥人員的身體。
5、噴藥前應仔細檢查藥械的開關、接頭、噴頭等處螺絲是否擰緊,藥桶有無滲漏,以免漏藥污染。噴藥過程中如發生堵塞時,應先用清水沖洗後再排除故障。絕對禁止用嘴吹吸噴頭和濾網。
6、施用過高毒農藥的地方要豎立標誌,在一定時間內禁止放牧,割草,挖野菜,以防人、畜中毒。
7、用藥工作結束後,要及時將噴霧器清洗乾淨,連同剩餘藥劑一起交回倉庫保管,不得帶回家去。清洗藥械的污水應選擇安全地點妥善處理,不準隨地潑灑,防止污染飲用水源和養魚池塘。盛過農藥的包裝物品,不準用於盛糧食、油、酒、水等食品和飼料。裝過農藥的空箱、瓶、袋等要集中處理。浸種用過的水缸要洗淨集中保管。

防護措施

1、施藥人員由生產隊選拔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的青壯年擔任,並應經過一定的技術培訓。
2、凡體弱多病者,患皮膚病和農藥中毒及其他疾病尚未恢復健康者,哺乳期、孕期、經期的婦女,皮膚損傷未愈者不得噴藥或暫停噴藥。噴藥時不準帶小孩到作業地點。
3、施藥人員在打藥期間不得飲酒。
4、施藥人員打藥時必須戴防毒口罩,穿長袖上衣、長褲和鞋、襪。在操作時禁止吸菸、喝水、吃東西,不能用手擦嘴、臉、眼睛,絕對不準互相噴射嬉鬧。每日工作後喝水、抽菸、吃東西之前要用肥皂徹底清洗手、臉和漱口。有條件的應洗澡。被農藥污染的工作服要及時換洗。
5、施藥人員每天噴藥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小時。使用背負式機動藥械,要兩人輪換操作。連續施藥3~5天后應停休1天。
6、操作人員如有頭痛、頭昏、噁心、嘔吐等症狀時,應立即離開施藥現場,脫去污染的衣服,漱口,擦洗手、臉和皮膚等暴露部位,及時送醫院治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