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人口

農村人口

經國務院批准,我國於2005年底開展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這次調查以全國為總體,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為次總體,採取分層、多階段、整群機率比例的抽樣方法。最終樣本單位為調查小區。這次調查的樣本量為1705萬人,占全國總人口的1.31%。在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調查工作人員的艱苦努力,調查的各項任務已基本完成。快速匯總的全國總人口及其結構的主要數據已基本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人口
  • 人數百分比:63.76%
  • 人口數:80739萬人
  • 特點:教育程度低
結構,種類,

結構

常住農村的人口。包括農業人口和一部分非農業人口。中國現行統計制度規定:農村人口包括:①國營農場戶數中的常住人口。②鄉村戶數中的常住人口。其中包括常住農村的外出民工、工廠臨時工、戶口在農村的外出學生,但不包括戶口在農村的國家職工。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中,居住在鄉村的人口80739萬人,占總人口的63.78%,同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下降了9.86個百分點。

種類

總人口
2005年11月1日零時,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的總人口為130628萬人,與2000年11月1日零時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的總人口126583萬人相比,增加了4045萬人,增長3.2%;年平均增加809萬人,年平均增長0.63%。根據調查數據推算,2005年年末總人口為130756萬人。
流動人口
全國人口中,流動人口為14735萬人,其中,跨省流動人口4779萬人。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流動人口增加296萬人,跨省流動人口增加537萬人。
城鄉構成
全國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56157萬人,占總人口的42.99%;居住在鄉村的人口74471萬人,占總人口的57.01%。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上升了6.77個百分點。
性別構成
全國人口中,男性為67309萬人,占總人口的51.53%;女性為63319萬人,占總人口的48.47%。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6.30,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下降0.44。
年齡構成
全國人口中,0-14歲的人口為26478萬人,占總人口的20.27%;15-59歲的人口為89742萬人,占總人口的68.70%;60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4408萬人,占總人口的11.03%(其中,65歲及以上的人口為10045萬人,占總人口的7.69%)。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62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76個百分點(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了0.73個百分點)。
民族構成
全國人口中,漢族人口為118295萬人,占總人口的90.56%;各少數民族人口為12333萬人,占總人口的9.44%。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了2355萬人,增長了2.03%;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了1690萬人,增長了15.88%。
受教育程度
全國人口中,具有大學程度(指大專及以上)的人口為6764萬人,高中程度(含中專)的人口為15083萬人,國中程度的人口為46735萬人,國小程度的人口為40706萬人。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具有大學程度的人口增加2193萬人,高中程度的人口增加974萬人,國中程度的人口增加3746萬人,國小程度的人口減少4485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家庭戶人口
全國共有家庭戶39519萬戶,家庭戶人口為123694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13人;集體戶人口為6934萬人。與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減少了0.31人。城鎮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2.97人,農村為3.27人。
註:
1、本公報為根據調查結果的初步推算數。
2、調查登記標準時間為2005年11月1日零時,調查登記對象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大陸的常住人口。
3、全國總人口數未包括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台灣省人口數。
4、經事後質量抽查,總人口的淨漏登率為1.72%。全國人口中已包括據此計算的漏登人口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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