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安縣交通運輸局

農安縣交通運輸局

農安縣交通運輸局是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的綜合職能部門,屬政府序列設定的行政機構,全系統現有在冊職工2135人,局屬基層企事業單位8家。近年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交通局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全面加強各項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為我縣的交通運輸事業的和諧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安縣交通運輸局
  • 所屬地區:農安縣
  • 管理範圍:交通運輸
  • 屬性:政府機關
人員編制,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主要領導,地理位置,

人員編制

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行政編制17名,機關工勤編制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黨委專職副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1名。內設機構科長4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長春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定全縣交通運輸業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標準並監督執行;編制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體制改革相關工作。
(二)承擔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出租汽車行業管理;負責全縣道路、水路運輸及車輛租賃、機動車維修檢測、船舶檢驗、駕駛員(船員)培訓、運輸服務等交通運輸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三)承擔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設施建設和養護,指導農村公路建設和養護;組織協調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上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五)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的組織和結構調整,指導運輸技術裝備建設,協調指導城鄉各種運輸方式銜接;對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七)負責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組織開展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縣國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保值增值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九)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推動行業科技進步。
(十)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管理、黨務、精神文明、行風建設、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紀檢監察、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監督和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運管科
負責編制全縣運輸市場的發展規劃並檢查計畫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負責全縣運輸市場的資源配置,車輛的巨觀調控,營運線路的使用和招標等工作;負責對全縣機動車輛維修市場的檢查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全縣水路運輸的管理。
公路科
負責編制全縣公路建設及養護計畫並檢查計畫的落實和執行情況;負責全縣公路建設及養護的質量檢查和監督工作;負責對全縣路政的監督和指導;負責全縣公路建設市場的管理。
辦公室(加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文字綜合工作;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系統財務決算及各項經濟指標的統計;負責局機關經費安排及業務收支工作;負責系統內各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全系統財務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相關規定和要求,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其他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批和辦復工作;負責牽頭組織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認證、審核、上報等(含年審、年檢、收費)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式及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系統黨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黨建工作及所屬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管理工作、理論學習和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目標管理和行政監察工作;指導本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全縣交通戰備工作。

主要領導

局長:韓立凱

地理位置

地址:北環路與文化街交匯處
農安縣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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