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差

bì chā
1.宋制﹐帥臣﹑監司﹑郡守奉旨銓選可用人才,奏請朝廷授以實際職務﹐謂之"辟差"。 宋岳飛 《奏乞劉錡依舊屯順昌狀》:“右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令 岳飛 依已降指揮,辟差 順昌府 守臣,日下具名奏聞。”參閱 宋 趙升朝野類要·差除》。
2.差使﹐差派。宋 楊萬里晚興》詩:“處分新霜且留菊,辟差寒日早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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