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貨曳引電梯

載貨曳引電梯主要用於運輸通常由人押運的貨物而設計的電梯,通常有人伴隨主要用作運送貨物。適用於在住宅樓、非住宅樓(辦公樓及旅館等)、醫院和廠房等各種建築物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載貨曳引電梯
  • 作用:運輸通常由人押運的貨物
  • 類型:電梯
  • 適用:住宅樓、非住宅樓
產品分類,技術要求,選用要點,

產品分類

3 規格
4 執行標準
GB/T7025.2-1997《電梯主參數及轎廂、井道、機房的形式與尺寸 第二部分:Ⅳ類電梯》
GBT10058-97《電梯技術條件》
GB7588-2003《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技術要求

參數名稱
指標要求

額定載重量(kg)
630,1000,1600,2000,3000,5000

額定速度(m/s)
0.25,0.40,0.63,1.00

噪聲值(dB)
機房(平均)
≤80
平層準確度(mm)
v≤0.63m/s的交流雙速電梯
±15
0.63m/s<v≤1.00m/s的交流雙速電梯
±30

平衡係數
0.4~0.5

選用要點

1)商場或購物中心:售貨點之間應主要靠自動扶梯,電梯則用於連線車庫、辦公室等。扶梯與電梯數量最好按扶梯承擔交通量的80~90%設定,此外必須設載貨電梯,其台數與客梯大致相同。
2)酒店賓館:客人使用的電梯參考數為100間客房設一台。此外必須配置專門的服務電梯,設定方式最好客貨兩用,避免服務人員、雜物和客人混乘電梯。
3)電梯與樓梯應配套,二者應就近布置,但電梯井不宜被樓梯環繞。
4)載貨電梯應靠近貨流出入口處,並宜盡減少與人流交叉。
5)相鄰兩層站間的距離應符合:
(1)層門入口高為2100mm時,不小於2550mm。
(2)層門入口高大於2100mm時,不小於門高加上450mm。
6)機房布置
(1)機房應設定在井道的上方。
(2)機房的後牆應與井道相對應的牆處在一條直線上,機房的兩個側牆之一應與井道相對應的牆處在一條直線上。
(3)機房相對於井道的橫向伸出部分,可取在井道左側,也可取在右側。機房相對於井道深度方向的伸出部分應在候梯廳一側。
7)電梯工作條件
(1)海拔高度不超過1000m;
(2)機房內的空氣溫度應保持在之間5~40℃之間;
(3)運行地點的最濕月月平均最高相對濕度為90%,同時該月月平均最低溫度不高於25℃;
(4)供電電壓相對於額定電壓的波動應在±7%的範圍內;
(5)環境空氣中不應含有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及導電塵埃存在。
8)各類電梯應具備以下安全設施或保護功能並能正常工作:
(1)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保護功能;
(2)限速器-安全鉗系統聯動超速保護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動作電氣保護裝置及限速器繩斷裂或鬆弛保護裝置;
(3)撞底緩衝裝置(對於耗能型緩衝器還應包括復位保護裝置);
(4)超越上下極限工作位置時的保護裝置;
(5)層門與轎廂門的電氣聯鎖裝置;
(6).緊急操作裝置和停止保護裝置:停電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應有轎廂慢速移動措施。滑輪間轎頂底坑應裝有非自動復位的紅色停止保護開關。
(7)轎頂應裝設一個檢修運行裝置,如轎內、機房也設有檢修運行裝置,應確保轎頂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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