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巡視制度

軍隊巡視制度是中央軍委開展的類似黨內巡視制度的軍隊內部的監督巡視機構。巡視工作的根本職能是監督,是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推動問題解決。軍隊巡視工作將聚焦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箇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力作為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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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六年

軍隊也要找出“老虎”和“蒼蠅”
軍隊也要找出“老虎”和“蒼蠅”軍隊也要找出“老虎”和“蒼蠅”
由中央紀委、中組部於1996年啟動的黨內巡視制度,從2003年開始正式運行。同樣,軍隊建立巡視制度經歷了前期調研、巡視試點、研究論證3個階段,歷時六年時間。
2008年,總政、軍委紀委組成調研論證小組,徵求了有關大單位黨委和紀委的意見。
2010年5月,決定在軍委和北京軍區、海軍、武警部隊兩個層面同時開展巡視工作試點。經過兩年半的試點,軍委巡視組先後完成對5個大單位巡視和回訪,3個試點單位黨委巡視組先後完成對26個軍師級單位的巡視和有關重要敏感領域的專項巡視。
2013年2月在召開軍隊巡視試點工作總結會議後,總政和軍委紀委會同總參進行了深入研究論證。習近平主席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經過聽取被試點單位意見,到中央巡視機構諮詢後,最終形成總體方案。2013年9月,該方案經軍委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習主席批准。
2013年10月,中央軍委對於2013年年底前在軍隊開展巡視工作進行了總體部署,指出軍隊巡視組要找出“老虎”和“蒼蠅”。

工作職能

巡視工作的根本職能是監督,是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推動問題解決。要牢固樹立發現問題是巡視工作生命線的思想,緊盯習主席和軍委關注的重大問題,緊盯官兵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緊盯腐敗易發多發的敏感領域開展巡視,找出“老虎”和“蒼蠅”,發揮震懾力。

機構建設

巡視機構由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巡視組三部分構成。中央軍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代表軍委實施對軍隊巡視工作的領導和指導,向軍委負責並報告工作;中央軍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為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同時也參加軍委巡視組巡視;設立中央軍委巡視組,承擔巡視任務,向中央軍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並報告工作。

巡視組成員

試點的巡視組成員主要由退役將領組成,軍銜多為少將及少將以上。以北京軍區巡視組為例,成員包括山西省軍區原司令員方文平少將、北京衛戍區原副政委王子彥少將、天津警備區原副政委韓寶恆少將等多位將領。而中央軍委巡視組組長由中央軍委紀委副書記兼總政治部紀律檢查部部長王秉山少將擔任,巡視專員則包括總政治部直屬工作部原政委董吉順少將、總參謀部通信部原政委翟同政少將等。

工作方式

巡視組工作方式包括聽取官兵意見、列席有關會議、開展走訪調研等。

監督範疇

從監督主體看,巡視組是自上而下派出的,紀委和紀檢部門是在同級黨委領導下進行的。
從監督對象看,巡視監督的對象主要是高層黨委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紀律檢查工作監督的對象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
從監督職能看,巡視監督的根本職能是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推動問題解決,巡視組不直接查辦案件,將發現的案件線索移交紀委和紀檢部門處理。
從監督時機看,巡視工作是有計畫地對黨委班子及其成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側重事前、事中監督。
從監督程式看,巡視移交問題後,要求被巡視單位上報整改方案和整改情況報告,並通過回訪等方式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形成完整閉合的監督鏈條。

關注重點

軍隊巡視工作將聚焦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這箇中心,把發現問題、形成震懾力作為主要任務,對被巡視單位黨委班子及其成員五個方面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是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軍委決策指示情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
二是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情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違背黨的組織原則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濫用權力的問題;
三是開展作風建設情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軍委十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四是選拔任用幹部情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突擊提拔幹部等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
五是廉政勤政情況,著力發現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紀違法問題,以及精神狀態不好、履職不認真等問題。

意義

軍隊建立巡視制度、開展巡視工作,是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到軍隊的實際舉措,對於維護黨中央、中央軍委和習主席權威,確保政令軍令暢通,實現黨在新形勢下的強軍目標,將起到重要促進作用。
建立巡視制度、開展巡視工作,是加強軍隊高層黨委班子和高級領導幹部監督的現實需要。高層黨委班子和高級領導幹部,是實現黨對軍隊絕對領導、團結鞏固部隊和完成各項任務的堅強領導核心和中堅骨幹。當前,軍隊黨委班子和領導幹部隊伍建設總的形勢是好的,但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特別在對主要領導的監督上還不同程度存在“上級監督遠、同級監督軟、下級監督難”問題。建立巡視制度、開展巡視工作,對於掌握高層黨委班子和高級領導幹部對黨的忠誠度、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信度、思想道德的純潔度,以及廉潔自律等方面情況,都將發揮重要作用。

相關規定

2011年5月,中央軍委印發了《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規定》,規定了70個“不準”。
2012年6月,總政治部、軍委紀委印發了新修訂的《關於軍隊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要求將軍隊領導幹部的收入、房產等納入報告範圍。
2013年6月,經中央軍委批准,全軍展開基本建設項目和房地產資源普查工作。
2013年7月,中央軍委印發《軍隊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要集中解決“四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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