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載移動電子警察

車載移動電子警察

伴隨著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社會車輛不斷增多,道路日趨擁堵,嚴格執法也是國際慣用的治堵方法。目前我國大中城市都大力發展固定電子警察和斷面識別卡口。由於固定點多,建設成本高,難以覆蓋全部路段,社會車輛不文明或違法行為時有發生。國家和政府都高度重視交通行業的發展。2014年楊傳堂部長在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中所做的報告《深化改革務實創新加快推進“四個交通”發展》則提出將“四個交通”(綜合交通、智慧交通、綠色交通、平安交通)作為今後和當前一段時期交通運輸發展的主旋律;楊傳堂部長則在2015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兩次提到 “以智慧交通為主戰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載移動電子警察
車載移動電子警察系統通過智慧型化前端設備自動識別違章車輛並抓拍,也可採用司機或執法人員手動觸發按鈕抓拍違章照片、生成執法文本信息和取證錄像。前端取證設備均採用非現場執法模式,執法圖片完全由前端生成,無人工干預。採用加密、防偽、防篡改、防刪減等一列手段,保障了執法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穩定性。
系統拓撲圖系統拓撲圖
1 公交專用道電子警察
移動公交電子警察是安裝在公車前擋風玻璃的自動監控一體機 , 基於視頻監控,利用車型、黃線識別、GPS定位等算法, 通過3G無線圖傳進行實時交通違法抓拍,一般連續抓拍3張,合成後加密無線傳送到交警局後台,經人工核實後,錄入違章系統。
2015年10月已在深圳38台公車上安裝並進入試運行,涉及公交線路17條,車輛行駛範圍覆蓋47條道路共320公里公交專用道。10月8日起這些設備將正式啟用,用於查處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尤其是在公交站點違法停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我市公交專用車道管理措施的通告》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關於機動車違反停放、臨時停車規定分檔處罰具體執行標準的通告》,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行駛的,處300元罰款;在公交站點違法停車的,處1000元罰款。
深圳公交深圳公交
2 移動電子警察
119、120、道路救援、搶險救災等在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電子警察設備關聯了車載警笛,當執行任務時遇擁堵鳴笛示意前方車輛避讓時,設備開始自動識別車牌並計算前方車輛的阻擋時間,超過設定時間內不避讓的、在規定時間內避讓的都將如實予以記錄,數據通過無線傳輸傳送到交警的移動電子警察平台。對於超過設定時間內不避讓的,由交警進行人工甄別,符合違法要素的將作為違法信息錄入執法庫,依法予以處罰。對於主動避讓的社會車輛,記錄的數據就是免罰的證據,交警後台工作人員將其作為其他違法行為不錄入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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