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稅(車船使用稅)

車船稅

車船使用稅一般指本詞條

車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應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根據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稅額標準計算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從2007年7月1日開始,有車族需要在投保交強險時繳納車船稅。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車船稅
  • 外文名:vehicleand vessel use tax
  • 類別:稅收的一種
  • 實施時間:2007年7月1日
  • 徵收對象:車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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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

以車船為特徵對象,向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徵收的一種稅。此處所稱車船是指依法應當在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在中國其適用稅額,依照《車船稅稅目稅額表》執行。中國國務院財政部門、稅務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規定的稅目範圍和稅額幅度內,劃分子稅目,並明確車輛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和船舶的具體適用稅額。車輛的具體適用稅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規定的子稅目稅額幅度內確定。

相關法規

2012年和2015年,財政部、工信部等部門曾兩度下發檔案,明確對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船的車船稅政策優惠。
2012年以來,工信部、國稅總局曾先後發布三批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車輛減免車船稅的車型目錄,第三批目錄包含2000多款車船。
2018年8月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下發《關於節能新能源車船享受車船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要求對符合標準的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對符合標準的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

稅征範圍

車船稅的徵收範圍,是指依法應當在我國車船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除規定減免的車船外)。

車輛

車輛,包括機動車輛非機動車輛。機動車輛,指依靠燃油、電力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車輛,如汽車、拖拉機、無軌電車等;非機動車輛,指依靠人力、畜力運行的車輛,如三輪車、腳踏車、畜力駕駛車等。

船舶

船舶,包括機動船舶和非機動船舶。機動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為動力運行的船舶,如客輪、貨船、氣墊船等;非機動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運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減免標準

對節能汽車,減半徵收車船稅。
(一)減半徵收車船稅的節能乘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乘用車);
2.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二)減半徵收車船稅的節能商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燃用天然氣、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含非插電式混合動力、雙燃料和兩用燃料輕型和重型商用車);
2.燃用汽油、柴油的輕型和重型商用車綜合工況燃料消耗量應符合標準。
對新能源車船,免徵車船稅
(一)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於車船稅徵稅範圍,對其不徵車船稅。
(二)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
1.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2.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標準,具體標準見附屬檔案4;
3.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符合新能源汽車標準;
4.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後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三)免徵車船稅的新能源船舶應符合以下標準:
船舶的主推進動力裝置為純天然氣發動機。發動機採用微量柴油引燃方式且引燃油熱值占全部燃料總熱值的比例不超過5%的,視同純天然氣發動機。

稅目稅額

稅目稅額

《車船稅稅目稅額表》中的載客汽車,劃分為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小型客車和微型客車4個子稅目。其中,大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大於或者等於20人的載客汽車;中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大於9人且小於20人的載客汽車;小型客車是指核定載客人數小於或者等於9人的載客汽車;微型客車是指發動機氣缸總排氣量小於或者等於1升的載客汽車。
中國車船稅稅目稅額中國車船稅稅目稅額
三輪汽車是指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為三輪汽車或者三輪家用運輸車的機動車。低速貨車是指在車輛管理部門登記為低速貨車或者四輪農用運輸車的機動車。

免徵對象

按照2007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暫行條例》免徵車船稅的有:
①非機動車船(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②拖拉機;
③捕撈、養殖漁船;
④軍隊、武警專用的車船;
⑤警用車船;
⑥按照有關規定已經繳納船舶噸稅的船舶;
⑦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和中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除此以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城市、農村公共運輸車船給予定期減稅、免稅。
載客汽車各子稅目的每年稅額幅度為:
(1)大型客車,480~660元;
(2)中型客車,420~660元;
(3)小型客車,360~660元;
(4)微型客車,60~480元。

新的標準

2012年新的車船稅(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乘用車部分)將按7個檔次徵收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凡發動機排氣量小於或者等於l升的載客汽車,都應按照微型客車的稅額標準徵收車船稅。發動機排氣量以如下憑證相應項目所載數額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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