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車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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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燈又稱“逗么妹”、“跑旱船”。主要在春節前後演出。

2008年6月7日,重慶市曲藝團申報的“車燈”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序號:781 Ⅴ-88。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車燈
  • 批准時間:2008年6月7日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申報單位:重慶市曲藝團
  • 遺產類型:曲藝
  • 遺產序號:781  Ⅴ-88
表演形式,唱詞,伴奏樂器,

表演形式

表演者3人,1人飾么妹,1人飾小花臉,1人飾車夫或艄翁。也有7人表演的,除上述3人外,增加4個手執燈籠的“報子”(打場人)。燈班均由鄉村表演技藝較高的老藝人領頭,串聯一些愛玩燈的人,臨時組成“車車燈”隊,春節期間四處玩燈,春節一過即行解散。“車車燈”的表演,先由小花臉手執花摺扇跑場,逗出坐“彩車”、戴墨鏡,手舞彩巾的么妹(多為男扮),然後即興編唱各種與節慶、農事、民俗有關諧趣之詞,以幽默逗樂為主。么妹在車船內手把車沿,隨唱詞作出前後仰俯搖擺動作,面露嬌羞忸怩狀。車夫或艄翁按曲調節拍作推車划船狀。小花臉領唱後,其他人幫腔伴唱。每唱完一段後,在鑼鼓聲中走“轉元寶”、“挽螞蟻”、“篩蓮花”等傳統套路變換隊形。其表演的技巧概括為“么妹要穩,花臉要逗”八字,唱段有超腔、數腔兩部分。

唱詞

唱詞多屬上下結構,句句押韻,以7字句居多,常附加襯字、嵌詞,唱腔為微式調,曲調重複演唱。

伴奏樂器

有二胡、月琴、三月、四胡、鑼、鼓、四面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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