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關節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

踝關節骨折包括單踝、雙踝、三踝骨折、踝上骨折和脛骨下關節面前緣骨折等。這些骨折都可以合併內、外側副韌帶、脛腓聯合韌帶斷裂,還可以合併脛腓下關節分離,或距骨脫位。踝關節骨折除踝上骨折外,均有關節內骨折,此外,踝關節的關節面比髖關節和膝關節小,但負重則大於髖、膝關節。

治療原則是:以恢復踝關節的結構及穩定性為原則,靈活選擇方案。爭取解剖復位,穩妥固定,適當進行關節活動。儘量恢復其功能,防止繼發創傷性關節炎。對手法或外固定不能成功者,應儘早切開手術復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踝關節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
  • 麻醉方式:腰麻,硬膜外麻醉
  • 適應證:踝關節骨折
  • 術後處理:外固定,抬高患肢,功能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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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方式

腰麻或硬膜外麻醉。

術前準備

1.完善術前常規檢查,對術者心、肺、腦、腎等臟器進行評估。
2.骨折處有擦傷或水皰者,用注射器將水皰抽癟,待擦傷癒合後,水皰表皮脫落後,方可進行手術。
3.骨折部位有明顯腫脹者,抬高患肢促使腫脹消退。
4.術前根據X線片選擇合適的螺釘。

適應證

1.內踝骨折,兩骨折端之間有軟組織嵌入者。有移位的內踝或者外踝的單純性骨折
2.單踝或雙踝骨折合併脛腓骨下關節分離,閉合復位未成功者。
3.雙踝骨折手法復位失敗者。
4.三踝骨折,其後踝骨折超過脛骨下關節面的1/3者。
5.有移位的陳舊性骨折。

禁忌證

局部或全身有炎症感染者,暫緩手術,需炎症癒合後方可進行手術。

手術步驟

1.內踝前下或後下弧形切口,長約6~8cm。外後側顯露可在腓骨後緣作直切口。
2.切開皮膚及深筋膜,爪拉鉤牽開皮瓣作暴露,縱形切開骨膜,銳性分離,顯露內踝骨折及內側關節間隙,用有齒血管鉗及刮匙清除碎骨片及軟組織。
3.作腓骨下端後外側切口,長約10cm。切開皮膚、深筋膜,顯露腓骨長短肌及長屈肌外側的肌纖維和脛骨後側骨膜,用骨膜剝離器剝離顯露後踝骨折片。
4.整復後,以1~2枚克氏針將內踝固定,外踝都選用六孔以上鋼板作內固定。
5.沖洗傷口,逐層縫合骨膜、肌肉、皮下組織、皮膚。酒精擦拭皮膚後,兩側傷口用紗布覆蓋,放鬆止血帶。石膏托外固定。

注意事項

術中必須注意關節面的解剖復位。復位後,應將踝關節作背伸及跖屈活動,觀察活動有無障礙。如有障礙,提示復位不良。有條件時,復位後攝正、側位X線片,證實解剖復位後再用螺釘內固定。

術後護理

1.術後套用石膏托外固定於功能位,抬高患肢。
2.術後10~14日拆線,換管形石膏固定,即可持拐下地,積極進行不負重的關節功能鍛鍊,避免關節僵硬。脛腓聯合分離者石膏固定4~6周。螺釘術後10~12周下地部分負重前取出。
3.8~10周后骨折多已癒合,可去外固定,進行功能鍛鍊,但半年內應注意避免扭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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