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法人是“跨國自然人”的對稱,指超越一國管轄範圍、登記註冊地與分支機構或管理機構所在地分屬不同國家的法人實體。其特點表現為登記註冊地與分支機構或管理機構所在地分屬不同國家,例如在一國註冊後於其他國家設立分支機構或管理機構,從而形成多國管轄的法律關係。
該類法人的經營活動覆蓋多個稅收管轄區,當其在相關國家取得收益、所得或存在一般財產價值時,需履行多國納稅義務。多重徵稅情形可能導致稅收管轄權的交叉重疊,進而引發國家間稅收權益分配問題,因此成為國際稅收所涉及的跨國納稅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跨國法人
- 對稱:跨國自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