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額投保

足額投保

通常保險公司會依據各類汽車市場價格的變化,以季度或半年為期限,按照其全國統一零售價調整各類車輛的車損險保額。如果車主不了解當前汽車行情,可以在續保前向保險公司諮詢所投保車輛的市場均價。一般情況下,可以選擇新車購置價(含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輛實際價值(新車購置價減折舊)、協商價值等方式之一,確定車險的保險金額。不過,在不同的保額下,保險賠付的比例也不同。

基本介紹

簡介,投保案例分析,方案選擇,需注意事項,相關連結,

簡介

足額投保就是保險金額保險價值相等,在這種保險中,如果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受到損失,被保險人可以得到與實際損失價值相等的保險金賠償。

投保案例分析

當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在理賠時,將按實際損失進行足額賠償,但當車輛發生全部毀損時,保險公司只按車輛的實際價值(折舊後的值)賠償,在保險業,這種投保方式一般被認為是“足額投保”。
在所有財產保險中,車險應該是市民接觸最多的財產險之一。如果該財物的實際價值是10萬元,即使為其投保了20萬元的保額,一旦發生損失,保戶最多能從保險公司獲得10萬元的保險賠償,而另外10萬元保額保費相當於白白浪費。

方案選擇

方案一:投新車購置價需要提醒的,保險公司所說的“新車購置價”,是指保險契約簽訂地購置與被保險機動車同類型新車(含車輛購置稅)的價格,而非許多保戶所理解的買車時的新車購置價。在保險業,這種投保方式一般被認為是“足額投保”,保險公司只按車輛的實際價值(折舊後的值)賠償。
方案二:按實際價值投保車損險另一種確定保額的方式是按投保時車輛的實際價值確定。實際價值是指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後的價格。這種投保方式一般被認為是“不足額投保”。在車輛發生部分損失時,保險公司只能按實際價值與新車價格之比,按比例賠償。也就是說萬一在修車過程中需要更換新的零部件,保險公司就只能參考該零部件的折舊價值,賠償給車主一部分修理費用。
方案三:按協商價值確定保額不少車主誤認為,車損險的保額只能由保險公司說了算,其實,保額只是保險賠付的最高金額,車主完全可以和保險公司協調確定保額的多少。如今,大多險種條款都規定,可由投保人和保險人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保額

需注意事項

不少車主在投保車險時比較馬虎,導致在理賠時與保險公司發生糾紛。為此,盛大車險的專家提醒各位車主,要想今後理賠不愁,除了要仔細閱讀車險條款和相關規定外,還應做到“四個注意”:
首先,在填寫保單時應認真填寫個人資料,核准無誤後由本人親筆簽名。對於由他人代理投保的,車主一定要確認填寫內容真實無誤,險種符合自己的意願。據了解,一些不負責任的中介機構在幫客戶投保時存在隨意搭配險種、調整保額的問題,從而損害車主利益。專家提醒:車主在委託他人辦理保險時一定要選擇口碑好的代理機構,並了解各類險種的保險責任及免賠情況,以避免出現理賠糾紛;
其次,車損險要足額投保。有的車主為了節省保費不足額投保,如果發生事故造成車輛損毀,將得不到足額賠付。專家提醒:對於車險,足額投保即可,即車輛實際價值是多少就投保多少;
第三,要注意每輛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重複投保超額投保均不划算。《保險法》規定,重複保險的保險金額總和超過保險價值的,各保險人的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專家提醒:即使多買幾份保險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最後,車險續保應合理搭配險種。除了必不可少的交強險外,車損險和三者險對車主是不可或缺的。這筆錢最好不要省。專家提醒:在車險續保時,車主還應注意保險公司保費優惠條款。一般情況下,車輛一年未出險,第二年續保時交強險即可享受10%左右的保費優惠。如果連續幾年沒有出險記錄,那么交強險優惠最高能達到30%。

相關連結

車損險作為財產險的一種,保險公司遵循的賠償原則是“補償性原則”,即賠償數額不能超過財物的實際價值。也就是說,如果車主的車輛實際價值是10萬元,即使在為其投保時買了15萬元的保險,一旦發生損失,保戶也只能從保險公司獲得10萬元的賠償,而另外5萬元相當於白白浪費。 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會依據各類汽車市場價格的變化,以季度或半年為期限,按照車輛的全國統一零售價調整各類車輛的車損險保額。車主可自由選擇是按新車購置價購買,還是按實際價值購買,或者是按協商價值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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